政府有完整的資訊,但是卻又不願意公布,所以運氣好的買方就沒事,運氣不好的買方就有一連串後續的協調,甚至於要和屋主法院見.
如果輻射屋和氯離子含量較高的建物都可以公布的話,希望政府的相關單位也能夠把凶宅的資訊定期公布,應該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法院訴訟.
wychen57 wrote:
如果涉及買賣房屋交易...(恕刪)
了解
請教一下 目前是否有法律規範賣方一定要告知呢?
若有 當然知情不報 有可能詐欺
但若沒有 或者只是一些灰色地帶的規範 如何構成詐欺啊?
萬一買方沒問 賣方當然不說 這樣也算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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