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事情是這樣的,我有租一間大樓店面做生意,原本大樓就有做招牌,但經過一兩年,招牌生鏽倒了,現在要維修,問題來了.我想問,維修部分是要我們自己維修嗎,還是這個部分是房東要幫忙維修.因為,這是第一次發生,實在不了,我有問過鄰居,但答案兩者都有,所以想確認一下.真的很貴.
你可以先跟房東盧看看講可憐一點如果他願意負擔最好還算有點良心的會補貼你部分最壞的狀況就是推給承租方了~我覺得要釐清責任歸屬不太可能房東會說使用者付費房客會說這是承租時附加的設備我租的店面也是屋前加做的遮雨屋頂漏水房東說是上一個房客做的(但我承租時就有,當初我也不知道是他做還是誰做的)不是他屋內漏水所以不干他的事要我自己想辦法可是生意總是要做阿後來也是自己花了12000修裡拜託~要是以後搬走也搬不走屋頂阿~我也是超不爽的~所以只能談看看如果房東不負責也只好認栽了畢竟你還是要使用阿..只好鼻子摸著自掏腰包了!!
作生意的店面(室內為主, 室外為輔), 和住宅不一樣(僅室內).租的是室內面積, 使用的是室外(包含騎樓), 所以....使用的部份, 本來就與承租權益無關出租的是房子, 作生意,必須使用到的室外, 是額外的我和統一超商的租約裡, 都有寫到類似 :乙方提供適當的場所, 供其吊掛招牌, 包含外圍空間,以設置營業必需廣告物----這是一般商用出租慣例, 也符合民法租賃精神 ,外圍, 本就不屬房東的義務範圍出租, 只要有提供 " 功能 "即足矣人家的招牌, 原本是前房客所制作沒租, 也不會拆走, 這是常態後面的, 拿來用, 風險自負...那能得了便宜, 還賣乖, 賴房東為設備....設備, 若真要告上去, 室內的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