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認為公設的認定

請問 在透天或別墅型的房子 以下那些面積應被算作公設 那些不是?
1. 私用庭院
2. 私用地下室
3. 私用地下室內含車位---- 有鐵門 可隔絕 其他人車進入此地下室空間
4. 私用地下室停車場專用平面車位---- 有劃號碼 此車位只能跟著主建物一起買賣.

懇請指教

我想須再說明 若以產權來區別 則 以上的四點都被列在 公設的部份 但我之所以問這問題 是 就一般而言 公設指的是 "大家共同使用"的部份 稱為公設 但 以上的四項 都為私人使用 別人無法共用 所以 在個人認定上 可否將以上四點 不當成公設 來計算公設比呢? 你怎麼認為呢?
2011-06-02 2: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設 認定
庭院不是~庭院算法定空地~至於你說的地下室~要看權狀或騰本才清楚~車位算公設~
這樣說好了~假設版大你買的是建商大型造鎮蓋得別墅或透天厝.
公設的明細一般都會是以門口那條法定道路或聯外道路那些持分作為公設列編...
不然一般這種產品如果是舊有建築沒有容積及建蔽率的問題通常都是蓋到滿也不會有公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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