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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剛看到新聞, 劉媽媽的帝寶一問

新聞提到劉媽媽拍得帝寶
是不點交
所以劉媽媽有帝寶所有權
現任屋主有帝寶使用權
所以劉媽媽要跟現任屋主喬
-------------------------
我一直以為法拍標得房屋
那房屋就是你的

請問現任屋主有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他可以無限期使用房屋嗎?
2011-05-11 23:29 發佈
很簡單
我舉租屋為例子

房子是你的 你租給房客
那有使用權的就是房客呀
但是房子還是你的呀

在租約期間 房客都是有使用權的

法拍屋也是一樣
被拍賣的時候 可能有租約在
所以當劉媽媽拍下之後
房客還是有使用權呀
如果劉媽媽想要提前拿回房子
可能就要出一點錢請房客搬家

但是這個劉媽媽的狀況好像是
前屋主不甘心被法拍
所以請黑道入住 就是不願意把房子給劉媽媽
所以劉媽媽當然要跟前屋主"喬"嘍~
如果,我的房子將要被拍賣了,因此找了個人頭簽了長期租約(比如20年),但是租金卻低於市場行情很多,而屋主違約條款確訂的很高
這樣是不是變相可以留著房子住?
你的問題應該是依照我的回答做推論的吧
的確有這個問題存在

不過 當你的房子要被法拍了
會有警察來做查訪喔
有沒有租約 租約的真假 是不是真的有租客住在裡面 也會問鄰居
因為這關係到點不點交
如果你被查到是假的
問題會更多喔 等於是犯法了
尤其你提出租約這麼長 租金這麼低 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不合常理嘛!
如果你的房子真的被人拍下來了
那你就要保證不要被這個新屋主抓到小辮子 不然他是有權告你的喔
加上很多玩法拍的都是投資客 難保他不會找個20個黑衣人去你家坐坐

假設讓你過了 你的房子逃過法拍
你還是必須要解決你的債務
並非留著房子就不會有問題

豪宅斷水電 帝寶法拍屋像垃圾場

雙方人馬在無水電的黑暗屋內對峙長達四十八小時
=>
看誰厲害吧


chihung1105 wrote:
如果,我的房子將要被拍賣了,因此找了個人頭簽了長期租約(比如20年),但是租金卻低於市場行情很多,而屋主違約條款確訂的很高
這樣是不是變相可以留著房子住?


法官會看的
像你說的這種租約會被判無效

報載指出該戶的租賃契約有效而且到2014年

基於保護弱勢原則,賣賣不破租賃,所以劉媽不能將租屋者趕走。

要破解的方法就是:舉證說此一租賃契約是在查封後才簽署,就屬無效契約。

還有法拍公告本來就有說此房屋是"不點交"的,也就是法院只負責移交所有權,所有權要自己打官司還是怎樣來要回來。
恩 租約寫正常價格 沒有在收錢呢 ?

那些房客聰明的很 花招很多

用公司的名義去買 再租給自己 ???

你租金亂定 那就準備 上法院吃背信罪八

如果租約是真的 那也沒啥好怕

就這麼簡單
也難怪常聽人家講,
說法拍屋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
Happiness cannot be given, but only felt.
go830318 wrote:
新聞提到劉媽媽拍得帝...(恕刪)

因為原屋主有另簽一張出租合約!!!

什麼豪宅變拉圾屋...新聞看看別當真!!! 這種豪宅買下後都是要從新裝修....

:舉證說此一租賃契約是在查封後才簽署...這種查封租約.早就再查封前6個 月就會準備好了!!查封跟實際有6個 月的時間差!........所以啦!!沒人會笨到這種程度!!!!...律師一定早看過合約




我打個 比方...只是比方喔!!! 看清楚只是比方..
如果開口搬遷費要2千萬以上.......你若是劉大媽.你會選擇付錢了事.還是乾脆派人佔屋"毀約"
這種"毀租約"...法官判賠:了不起100萬賠一賠.....
你如果要告失竊.對方一定都有備"第三方公務人員".到場見證!!! 你反而會吃上誣告罪.....





有勢力的人.如果私下無法解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搬上法庭..........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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