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額抵押權很常見的權利方式,一般買賣的話,不會有什麼風險,通常銀行都會塗銷。若有疑慮的話可以在簽約時自行加註:若賣方銀行無法塗消則此合約失效。金額可以猜到送銀行貸款的價格,但至於是否是原價就很難說。有的人會寫比成交金額高一點,多貸一點出來。而且看謄本猜價格,10年內的新房子比較有用,舊房子猜原價沒什麼意義。買房子除了謄本猜猜猜之外,另外配合銀行3家估價,可以讓你猜得更準一些。
樓上大大的說法容有誤解基本上只要有設定抵押權就已確保日後債權的實現當然最好是第一順位至於最高限額抵押權那是方便債務人日後繼續向債權人借貸不需要再有繁複的設定程序例如你的不動產值300萬但你只需向銀行借100萬此時你可以設定300萬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方便日後再有金錢需求時借款
ysl0629 wrote:假如我看到不動產說明書裡,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權利價值為1000萬元,代表銀行估這房子值1000萬元?還是通常如果貸8成,屋主買的價格大概是1000/0.8=1250萬? 相反了~謄本內設定1000萬是銀行認定的價值屋主買的大概就是這個價格(除非送貸金額有故意寫高)。實際貸款金額為=1000萬/1.2=833萬。這是假設對方貸款8成的情況下,但有時候常常不知道對方貸幾成,這樣反推會錯很大所以還是要搭配銀行3家估價最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