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因為房屋瑕疵所以主張解約嗎?這樣對買方有利,可請求賣方賠償相對應的金額第二:是因為買方自已不想要買了而解約?這樣訂金拿不回來。仲介費可以談看看能不能拿回來(這要去凹仲介)第三:若是雙方同意都想解約,這部份,還是需要凹仲介看是否能不收服務費(很難)樓主沒把原因寫清楚,除非版上的神人都是半仙才算的出來樓主要的答案是什麼
取某包生子....那有這回事兒仲介的服務在簽約付第一次款時, 就已經達成沒道理規定可退款, 只有 "拗" ....錢已經出去, 很難再從人家口袋挖出的除非有"瑕疵"問題, 符合仲介應告知而未告知的那才有話可說
這是我朋友的問題! 他買的房子,上個月去初驗屋,發現房間屋頂板有漏水,還滴到了地上! 雖然建商說只是水管沒用好,接好即可! 但,畢竟是看到漏水了! 誰都會擔心往後有否後遺症!!他想要求賣方解約,還訂金! 但又怕賣方不願解約,會僵持不下! 但~ 看到漏水是事實!!
daniel700312 wrote:這是我朋友的問題! ...(恕刪) 怎又變成朋友的問題了...又是仲介, 又是建商的!!看來, 是預售的第二手屋, 前一手為投資客漏水只是藉口, 想退的原因是 "買貴"建商說可處理, 那還有啥話可說?就認了,殺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