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之前透過某大型仲介買了間成屋,
已簽約完成並匯了1成價金至履保帳戶,
下週準備進入用印程序且要匯另外一成價金.
近來仲介通知賣主有意違約但還在溝通當中,
希望我先不要將用印的一成價金匯入,且暫緩用印時程
他將再與屋主溝通。
第一次買屋就遇到這鳥事,有很多疑問想要求救大家
1.是否不管仲介話術,繼續執行用印程序並將另一成價金匯入??
2.如何定義賣方已違約??
3.堅持1成價金的全額賠償會很過分嗎??
4.簽約時是使用仲介的代書,賣方與仲介關係很好因此有點擔心代書會偏袒賣方,
我們買方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嗎??
麻煩各位了!!
千萬不要輕信人言
照合約走 時間內做該做的事!
台灣真的太善良 也造成缺乏法制合約概念
被人操弄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既然有履保,你一定要繼續做,不然變成是你違約,
沒照程序走就是違約了,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
chenvin wrote: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恕刪)
履保買賣契約書應該有明定 備證用印付款日期
賣方(乙方)要把過戶文件(權狀,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交給代書並用印
買方也是(身分證明文件,),還要付錢(匯款)
約好的日期別答應他們改,要同意改也要他們書面通知並述明理由.
依約日若乙方未完成備件用印,依一般合約算拖延,請履保特約代書催告(你是履保的,代書跟承接履保公司一定有簽約)
15日內若還不處理,應該就可以解約,跟要求賠償.
把你的履保買賣合約拿出來仔細看看,不懂直接打電話給受保公司問,他是收錢做第三公證人的,
千萬別客氣,
履保過程中,完全跟仲介無關,他沒有任何權利跟立場去改什麼東西
千萬別聽他的
chenvin wrote: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恕刪)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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