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建築法規幾個問題

1. 簽合約的時候,合約上面都會標明主建築物面積,雨遮和陽台面積,請問主建築物面積含柱子嗎??
2. 陽台面積不可以超過建物面積的1/8,如果我買一個60坪的房子(含公設),建商最多只可以蓋出4.8坪的陽台 對嗎. 60*0.08=4.8 (引述: 法規才修正為陽台面積不的大於建築面積的1/8,寬度不得大於1.2公尺(牆心到陽台外皮)。所以,現在的陽台(不計建築面積者)實際的淨寬大約:120-6-10=104公分。如果寬度超過1.2公尺或面積超過規定,超過的部分(面積)都要計入建築面積。)

2.5 雨遮也是屬於陽台面積嗎

3. 一般大家都會想要把陽台外推,增加室內面積.那如果我要減少室內面積讓陽台變大一點點,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嗎
4. 很多預售屋都會提到說不可以改外觀,請問這是法規強制規定的嗎
2011-04-27 18: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建築法規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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