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的, 仲介分獎金應該是從收到的"仲介費"來分的吧?! 而不是以"成交金額"為基礎?成交總金額4E, 仲介費算6%(買賣合計)好了, 實收2400W. 就算抽個15%獎金, 也才360W.何況仲介費要收足6%應該滿拚的吧. 如果4E是6%"仲介費"...那得賣個67E的房子/土地耶! 等於要成交幾十戶帝寶...之所以很多仲介做一做自己下海當投資客, 大概都是眼紅於投資客隨隨便便就賺得比自己分獎金還快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