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7年至今的三十多年中,德國的平均房價僅上漲60%,而同期個人收入額已經增長了三倍。德國的物價平均每年漲幅2%,而房價每年僅上漲1%
在德國,用於出售的房地產要繳納評估價值1%到1.5%的不動產稅,房屋買賣還得繳納15%的差價盈利稅,在房產持有環節上要交2%左右的房產稅。
買主發現購入的價格過高,可以提出告訴。房價如果高於「合理價格」20%,就被認定是「高價格」,售者可能會被處以最高可達500萬歐元的罰金;如果被判定是高於「合理價格」50%,則房屋的交易會被當成刑事問題處理。
重點在於政府認定房屋是炒作商品,還是民生用品。
政策引導絕對可以做到健全資本市場,兼顧社會公平。
acermate wrote:
那甚麼是民生必需品的...(恕刪)
民生必需品有合理價格嗎?它波動幅度也很大吧.而且房價會因當地經濟狀況而有起伏,性質有點不同.這是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只能利用政策來抑制並非定立一個價格.
交易成交價透明化及區域均價也只能當做參考值而已.我今天如果是屋主,均價1000萬的區域我要賣1500萬(我認為我屋子格局或其他比別人好),為捨麼不可以.我頂多賣不出去而已.房屋的價值真的很難去計算,尤其華人的風水對價格影響更大,真的實施起來官司有的打.基本還是要回到供需面及個人買賣意願比較好.
德國能實施應該是他們的社會福利很好,土地觀念也有所不同.
我也希望房價能打到一個合理價格讓我早點買屋,但要為房價訂一個標準,我只能所產生的衝擊很大也很難.房價還是要回歸供需基本面.畢竟我們不是共產國家,我們也不可能像歐洲福利制度好到我沒房子政府可以讓我養老讓我有地方住.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