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奢侈稅過關,心中不免感概,這政策到底是為了選舉考量,還是真的要抑制房價?
真的有錢的投資客或負擔的起貸款的投資客,根本不在意多養2年的房子,況且2年內這房屋還是能出租,就算真的2年內脫手,有誰會讓自己去支付這10-15%的奢侈稅,一樣是轉價給買方,這樣真的能有效遏止房市上漲嗎?
反觀本來買不起房子的,銀行趁著打房效應,降低貸款額度,自備款需要更多,這樣就真的買得起嗎?
所有基層的小市民都知道,有錢有關希的人,不管奢侈稅過不過關,一樣有辦法大賺一筆,難道我們的政府及立委諸公們都渾然不知嗎?
再加上奢侈稅並不針對區域課徵,我本身住龜山,這邊房價100-300萬多的是,難不成2年內買賣也算奢侈行為,奢侈稅只針對300萬以上珠寶.汽車.遊艇等課稅,一間房子卻只看他是否短期買賣而不管其價值,這真的合理嗎?
一個好的政策,卻為了選舉考量,沒考慮周延即準備實施,倒底會是造成投資客與自住客,誰哭?誰笑?
寶貝小毅 wrote:
真的有錢的投資客或負擔的起貸款的投資客,根本不在意多養2年的房子,況且2年內這房屋還是能出租,就算真的2年內脫手
你想的太天真了, 同樣性質的物件. 多養2年, 就多繳二年的稅, 成本就比別人多。所有投資客都要出租, 有那麼多人要租房子嗎??
更何況打的是整體, 一部份體質不好的投資客, 斷頭不得不賣出. 便會將市價壓低. 還將15%轉價買方的人. 真的只有慢慢賣了
,有誰會讓自己去支付這10-15%的奢侈稅,一樣是轉價給買方
賣方可以轉價, 買方可以不買, 多加入 15%稅的物件. 反正還有很多自住要換的. 轉價給買方的就繼續賣吧
反觀本來買不起房子的,銀行趁著打房效應,降低貸款額度,自備款需要更多,這樣就真的買得起嗎?
錯, 因為奢侈稅房價下跌, 自備款需要更少
寶貝小毅 wrote:
新成屋其實有被炒高的跡象,但以一個消費者的心態,今天房屋透過仲介去賣,不管賣方要支付幾%,一定都是外加在心中理想的價格上,所以到頭來還是買方支付,真的有人會賠錢賣嗎?答案還是有的,真的繳不起房貸或收入瞬間減少的,不想賠錢也必須賠錢殺出,另外100-300萬的確是中古屋行情,中古屋也還是在奢侈稅課徵的範圍內,雖然草案中有註明先買後賣免徵,但真的自住客要換屋,有幾個人能先買後賣?大多還是邊賣邊買,賣掉的錢剛好當新買屋的頭期款,現在最主要的是銀行放貸緊縮,原本自備2成變成4成,沒把自住客的貸款比例緊守住,因為怕被金管會盯上,所以全都不敢放,這樣自住客真的有比較多的優勢嗎?
就我所知,除非是物件太老舊或是公寓(某些銀行不做公寓),只要是說自住的,都還可以談到7.5成~8成。
自備款要4成,你應該是看新聞的吧?
新聞看看就好,桃園地區若是自住還是可以貸到8成的。
而且符合自住條款的人即使短期內交易也是不會被課到奢侈稅的呦!
(依您文中邏輯推測,現在的自住客都苦哈哈的,小夫妻名下也勉強擁有一宅也是合理的,用最最嚴格的自用住宅認定來看,這樣也是不會被課到奢侈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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