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區是不到兩年的社區, 昨天收到國稅局的公文, 說要填報98-99年度申請裝潢業者明細及承攬我們社區保全業者的資料. 不知道是否有大大的社區也收到類似的公文, 公文上是有寫到若沒回覆, 將另函通知到國稅局說明, 但是一定要申報嗎? 看不出其必要性, 請教大大是怎麼處理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