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783&Itemid=123


重點是第二項

(二)推動都市老舊合法建築物機能改善執行策略:

1、適用對象及範圍: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中低層老舊合法建築物,經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辦理重建、改建及修建者。

2、重建獎勵規定:(屋齡30年以上)

(1)原建築容積或樓地板面積高於法定容積者,按建物原申請核准容積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

(2)於規劃設計階段如能導入綠建築手法或提高耐震性能等,予以適度建築容積獎勵。

3、改建、修建獎勵規定:(屋齡20年以上)

(1)既有合法建築物,增設供行動不便者使用昇降機者,其設施升降機間及面積不計入法定建築面積及容積。

(2)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取得綠建築標章、設置無障礙環境者,給予部分獎勵經費。

4、另提供重建、改建、修建利息補貼。



假設這個計畫真的實施了 台北市的老公寓價格又要變高了...屋主會把老屋當成新屋來賣...

透天厝的價格會變得超變態 因為自己就可以改建! 3月營建署才又辦了幾場講習

看起來是差不多要開始做了 最近的老公寓加裝電梯政策 就是其中一環(雖然一點鳥用都沒有)

所以政府才是帶頭炒房的炒家吧...新北市還要帶頭蓋房...唉
2011-03-13 10:07 發佈
重點在"原面積"..
適度建築容積獎勵?有多少

原面積的話沒有建商有興趣的.
自行整合,原住戶又要出錢興建.還有很多頂樓加蓋不承認.
事實上居住面積是減少的
辦不成啦.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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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huang.tw wrote:
重點在"原面積".....(恕刪)


我的理解是

比如現在一些老透天厝 都不管建蔽率和容積率
常常是土地蓋滿 比如一個30坪的土地

可能老透天就蓋成 30X4F=120坪

所以如果這方案過了 大概就變成 這土地可以蓋120坪的房子 不管容積率
還可以有加碼的獎勵
這樣建商多整合周遭的土地 就不用到處捐地凹容積率了...

不知道我的理解正確嗎?
這法令我一開始就看不懂
建商要賺什麼? 蓋完原屋主就討回去了
沒有多的面積可以賣錢要賺什麼?

還是原屋主是要拆掉舊的30坪舊房子,改住15坪的新房子?

我想大家都沒意願啊.

新建的房子應該會保留空地,
但空地不能在切出去蓋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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