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783&Itemid=123
重點是第二項
(二)推動都市老舊合法建築物機能改善執行策略:
1、適用對象及範圍: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中低層老舊合法建築物,經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辦理重建、改建及修建者。
2、重建獎勵規定:(屋齡30年以上)
(1)原建築容積或樓地板面積高於法定容積者,按建物原申請核准容積或原樓地板面積重建。
(2)於規劃設計階段如能導入綠建築手法或提高耐震性能等,予以適度建築容積獎勵。
3、改建、修建獎勵規定:(屋齡20年以上)
(1)既有合法建築物,增設供行動不便者使用昇降機者,其設施升降機間及面積不計入法定建築面積及容積。
(2)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取得綠建築標章、設置無障礙環境者,給予部分獎勵經費。
4、另提供重建、改建、修建利息補貼。
假設這個計畫真的實施了 台北市的老公寓價格又要變高了...屋主會把老屋當成新屋來賣...
透天厝的價格會變得超變態 因為自己就可以改建! 3月營建署才又辦了幾場講習
看起來是差不多要開始做了 最近的老公寓加裝電梯政策 就是其中一環(雖然一點鳥用都沒有)
所以政府才是帶頭炒房的炒家吧...新北市還要帶頭蓋房...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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