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也不公平,為什麼不論賺賠都要課稅?
這樣真的不是好事.....
其實應該要實施國父 孫中山先生提倡的「漲價歸公」
房屋在第一手購買時就必須登記購買價格
之後每次買賣都須透過政府特設單位交易,同時也可保障買賣雙方不被欺騙
這樣,房子想當然爾不可能會有人漲價(漲價要做啥?)
如此一來建商也無法亂抬價格,只能有合理利潤
(不代表沒有華麗而貴的房屋,只是不會漲價...)
多出來的錢大家都會消費、創業、投資,老闆賺錢多,租金便宜,人手需求高薪資也跟著成長,失業率下降,未來看的到希望
(不用擔心房屋貸款,手頭上錢變多多,不消費對自己好一點要做什麼?而投資來說拿去買股票或創業也比買房屋對國家經濟好......)
建商也不用擔心,人民生活富裕就會開始有人想買第二間房子作為休閒別墅用
不會沒人買房子,只是沒有暴利而已
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就算經濟成長率不高,全民都會感受到台灣的成長與市場活力
炒房所帶動的經濟成長率再高,對台灣絕大多數的人民又有甚麼好處呢?反而是害處多多....
房屋本來就不應該是賺錢工具,而是人民生活之必需品
居者該有其屋才對的
投機風氣興盛,財迷心竅....非台灣之福....
只是現在的政客....唉,莫再提莫再講....
真是一條牛殺了n次皮
公務員近日討論要加薪?
..OOXX的偉大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