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規定買二賣四不能超過,總共6%,當時會訂定這個費用,是因為資訊流通不易
仲介要買賣還真的要費很大的力氣.
現在,網路及資訊發達程度己非往日所能比擬,再加上現在房價大漲,買2賣4己不合理了
另外,房價炒高,仲介費過高也是原因之一,假設談到最後買賣雙方仲介費共只收4%,一間房子投資客
只要一年周轉3次,(包含房貸和過戶時間),成本就拉高到12%,2年就24%,這還不包含他們把其它
價差加進來的部份,房價不漲才有鬼
或許有人會說,投資客才不會那麼大的影響,但是仲介一定會把那種超高的成交價當成當地的成交價
再引誘買家追價,當三個仲介都說那是成交價的時候,買房者也逐漸被洗腦了,而接受那種價格了
我知道我這麼呼籲一定有很多仲介朋友會出來說他們多辛苦,要帶看,還要隨時24小時開機,不過我相信,街頭的房仲一間一間開,尾牙大幅度的發放獎金,那就知道賺的不是合理利潤,而是暴利了.
(大陸的仲介買賣規定是雙方各收1%,我倒覺得合理些)
1%的話,我看沒幾個人做的下去了吧
那也只有台北市比較有機會一點吧
像一般地區的房子,都200~400萬之間
很多還不到200萬
今天假設只有1%,200萬只有2萬可以收
今天你如果是高專,老闆一半你一半,那賣一間只有1萬元
假如那間房子是別人開發的,你只是銷售的話
代表賣一間200萬的房子,只賺5000元…
400萬就只賺1萬元,如果不是實力超過的行銷,我看每個都做不下去吧…
假設今天是彰化市、台中市的房子,房情比較好
給你算1000萬,1%也只有10萬元,老闆一半,你一半
之後同事在跟你對分,那也只有2萬5而已
就算給你開發加銷售,1000萬的房子也只賺5萬而已
但一般做房地產的人,有時常常好幾個月,沒賣半間的…
我還認識一個做一年只賣一間的,很難想像1%的話,一般行銷要怎麼活
2. 您可能沒看清楚,我的假設中,最後的買賣手續費總合是4%,這樣的費率應該是很普遍的.
仲介的買賣合約有二種選擇一種是用總價銷售的,只是以各大仲介公司來說,總價還會再加上4%的仲介費用,才會是他們報出去的價.另一種是賣後再加%上去的,有買賣簽過的人應該都知道,我這樣應該很清楚怎麼買賣還有實務上的交易吧.
3. 我相信回我文的人應該有些都是仲介朋友,因為大家都靠這些佣金過活,一旦減少了,肯定會哎哎叫,只是這些真的叫暴利也是造成房價上揚幫兇
4. 買賣房子的人,你真的覺得仲介買賣一間房子就賺二百萬,他提供的勞務/報酬比真的有這麼值得嗎,就是因為勞務/報酬的不合理,大家才會前撲後繼的來這個行業,房仲也才一間一間開.去民生東路五段看看吧,那真的叫仲介一條街.
5.澳洲的手續費也是徝得效法,它是以累進級距的方式,就像所得稅一樣,例如200萬的收多少%,再上去200-600又有一個級距,累加上去但%數就減少,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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