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投資客是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炒房稅 採「良心申報制」

更新日期:2011/03/09 09:26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為縮小衝擊面,炒房特別稅將採「良心申報制」,不設代徵人。出售持有未滿二年房產者,未繳清特別稅,照樣可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稅捐機關形容「這是門戶大開條款,且可能誘發投機避稅風潮。」

據指出,不動產是由地政機關負責移轉登記事項,未來特別稅條例實施後,出售不動產者申辦產權移轉登記時,地政機關不會要求出示繳清稅款證明,即使沒有報繳特別稅,也不影響移轉登記權利。
國稅官員認為,這項措施雖可免除一年約20萬餘件二年內買賣不動產案件,需要先赴國稅局申請免稅(如自用住宅買賣)或請求核定稅款者的麻煩,但特別稅採取「事後撒網」的查稅作法,稅捐機關必須全數掌握一年20多萬件買賣案件,並追查是否涉及逃漏稅或僅是單純免稅案件,後端稽核案件一旦增大,即有可能出現逃稅漏洞。

--------------------

新聞全文請上雅虎搜尋


我實在覺得這個政府很寶

居然認為房蟲會有良心誠實報稅

是太天真活潑可愛還是演場戲給普羅大眾看?


最後還是之前常提的一句老話:

台灣房地產的亂象,最後還是得要由老天爺來收
2011-03-09 10:22 發佈

我們大有為的政府
真是讚++++++++++++
泡沫趕快來吧!!!!
房價等於選票 在看看後續發展 會被騙的人有多少

基本上我是跟著房價來投我的一票
我代表某某人來回答各位
我也不一定會當選呀,日後,你繳不繳稅與我無關呀
所得稅怎麼不採這種制度

良心申報制勒

怎麼不叫做隨喜樂捐制?!

果然是玩假的

如果政府有決心 應該是大幅度增加人手來查稅
不然依照目前人員編制 根本是抓不完也抓不到阿
帥大, 您也去選立委!

正港帥過頭 wrote:
我代表某某人來回答各...(恕刪)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