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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課定了!明天討論法條

奢侈稅課定了!明天討論法條
2011-03-0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雅惠】
奢侈稅幾乎課定了!財政部邀請產官學界釐清,只打擊短期炒作房市的不當行為,凡是自住、或兩年以上的長期投資,都不受影響;只要「非自有房屋」持有不到兩年,不論賺賠,一律以實際銷售價格課徵至少百分之十,全國不限地區、同步實施,但繼承和法拍可以例外。

財政部明天將討論法條怎麼訂,以及是否訂出「買房時間點」的回溯條款,預期下週把草案送到行政院,可以期待七月起實施。

財政部研擬對特定貨物及勞務,加徵特種銷售稅,俗稱「奢侈稅」,範圍包括不動產、貨物、以及勞務。財政部邀請產官學界座談,討論焦點都在不動產。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會後指出,已經向建商和房仲業釐清,只有持有不到兩年的短期投機客會受到影響,不會打擊廣大的自用住宅和長期投資。

張盛和強調:「營建業蓋房子賣,是不用課這個稅的;自住的也沒有影響,自住豪宅華廈也不用課這個稅的;大家都有誤解,我們強調,這不是要對自住者課稅,如果長期投資、持有超過兩年也是不課的;我們是對短期炒作的不當行為要課稅」

座談會形成的共識:奢侈稅全國通行、不分地區、不論賺賠、持有期間限定至少兩年、不擴及三年、不訂落日攸款、不論所有權人是個人還法人,只要兩年之內買賣非自用住宅,一律從行為面課稅,財政部週五內部會議將訂出法條和例外條款。

貨物方面包括,三百萬元以上的小客車、遊艇、飛機,每件五十萬以上的珊瑚、傢俱等;勞務包括每次五十萬元以上的入會費。

2011-03-03 17: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奢侈稅課
那算是好事,我今年要調回新竹,希望有機會來去檢便宜哦,我不要求太多,便宜我10%就好,
在我還負擔的起的時候,我願意進場,感激喔........省很多了......
這個意思是奢侈稅是溯及既往 嗎

阿那政府不是賺翻了

還是法律等通過後才開始執行 ???
理論上法律不能溯及既往~那是違憲的!!!!除非這裡是阿共啊國家!!
小偷親 wrote:
這個意思是奢侈稅是溯...(恕刪)
今天就是那些官員在打打嘴砲而已
因為總統說要一個方案
她們就提出一個

我認為她們也知道這個法律不會過
乾脆把球丟給立法院


甚至把這個稅當成永久的稅務
未來不管景氣多差 都還是繼續適用
又溯及既往 根本就是來亂的阿

溯及既往只有對人民有利的措施
所以這條一定是違憲的


win9999 wrote:
只要「非自有房屋」持有不到兩年,不論賺賠,一律以實際銷售價格課徵至少百分之十,全國不限地區、同步實施...(恕刪)

所以未來非自有房屋,價格一律上漲10%以上,反而更貴,可以這樣解釋嗎?

win9999 wrote: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會後指出,已經向建商和房仲業釐清,只有持有不到兩年的短期投機客會受到影響,不會打擊廣大的自用住宅和長期投資。



我只想問一個問題,為什麼要打房還得向建商和房仲業釐清??
房價不斷飆漲,這兩者沒責任??

好一個傾財團政府.
Nikon F6 wrote:
所以未來非自有房屋,價格一律上漲10%以上,反而更貴,可以這樣解釋嗎?,...(恕刪)


你的觀念錯誤,房屋價格是沒有固定數字的,所以他沒有固定數字往上加的問題

簡單講,如果這徵稅的理由能讓你的房子1000萬能多賣到1100萬,
那表示這房子有值到1100萬,當初為何不直接就賣1100萬就好?
房子是用買方認為它值多少且賣方能接受的價格,來議出結果,理由只是過程

重點在底下這點:
真正住20年後想換房的人,是沒有這個奢侈稅的成本,只有短期進出的人才徵收
所以自住戶跟投資戶的成本就不同了,投資戶買賣將處於價格劣勢
你仔細去思考一下就知道這邏輯..

奢侈稅一打出來,想買房的你們可以省荷包了
原因是..泡沫最怕戳了...你們不想買到泡沫價格吧
泡沫就是一個物件短時間被一轉再轉墊高出來的
光是一個房子被轉3手,那房子的價位成本,就有十幾%是仲介被抽走了,那不也是個泡沫費用..
不墊高也難
通常討論法條是最冗長的,只要有人杯葛....就要弄好久,看看明天誰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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