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投資客的人頭

人頭們
仔細想一想,是不是該採取行動,保護自己。
偷雞客說立法院不會過,是真的嗎?

國稅局也已經準備向行庫調閱有關「投資客」嫌疑的房貸戶名單。
萬一通過了,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當初有討論這一類問題嗎?
如果有糾紛怎麼辦?
是不是要提早準備?

賺一點人頭費,弄個心驚膽顫,何苦。
2011-03-01 10: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投資客 人頭
說這麼多沒用啦!!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搶著做!!

現在連會不會殺頭都不知道了,這些人頭怎麼會怕!!

別傻了,孩子!
在投資賺大錢的前頭,風險控管絕對排第一。

台灣無良心老闆太多了。
炒房業,良心最清高,天塌下來有老闆會罩。

有誰敢發誓政府打房,絕對不會過。
人頭的行情大概多少呢?
風險應該也不小吧.如果投資客落跑了會變冤大頭嗎...
萬一查稅被查到,被要求補稅。
偷雞客老闆會幫忙出錢?

人頭費好賺,補稅金額卻要好幾十倍。
想要一隻雞,失去一頭牛。

小心,一定要有預防對策。
看了上面的討論..發現大家對於炒房行為中,"人頭"的認識真的不多呀.
人頭只是領個人頭費嗎??別把販賣自己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的那種人頭
,拿來類比炒房行為中的人頭,真的差太多了..性質完全不同.
接受他人安排為炒房人頭者,不論擔任人頭有無對價,稅捐機關可動用稅捐稽徵法協助他人逃漏稅的規定,處以罰金或追究刑責。
----------------------------------
錢是偷雞客在賺,風險與法律責任,是人頭在扛。

偷雞客為了利益,真真假假的言論,自己要明辨,值得拼下去嗎?
聽說之前$10W.
現在應該會漲......

Mask W wrote:
人頭的行情大概多少呢...(恕刪)
trooperjon wrote:
接受他人安排為炒房人...(恕刪)


我只能說,真要執行是有難度的.

如果您真的明白投資客是怎麼和人頭合作的,您就會明白我在說什麼.
當然啦,那種真的只領人頭費的例外.不過..不能說太明,怕擋人財路.

我贊成打房,但其實有更多比現在檯面上有效且不用加稅的方式,但看
現在政府的這種打房方式,一邊訂規則一邊開後門,或是連個草案都沒
出來,只是放放風向球,把責任再推給立委..我其實滿懷疑政府只是要
解決稅源短缺的問題,而非真要打房. 很多打房方式只要一
紙行政命令就能做的到的..哪需要搞到那麼麻煩..投資客連逃命的時
間都沒有,要做不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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