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
在下前年於汐科附近有買一間房子,一個月房貸約2萬7
自己領的是死薪水,一個月大概是4萬5上下,老婆薪水大概是2萬5,
有一台車已繳完貸款,停月租停車場一個月2000,沒有小孩只有養
一條狗,假日的樂趣就是逛逛街或是回老家(都在台北還好)。
目前的情況算是過的去,我的薪水剛好完整付完一個月的所有支出,
老婆的薪水就存下來以備不時之需,但最近老婆的工作有點改變
,公司的老闆算的太精,要她一到六都要上班,薪水還是一樣2萬5,
變成只有月休4天的狀況,她為了房貸只好咬著牙硬撐,看著她每天
都那麼累,真的很想叫她休息一陣子,不然身體會出問題。
之前是有協調老家的媽媽一個月贊助7000塊,美其名是借的,其實
媽媽不會跟我要,這樣一個月等於有5萬2的收入,到底該不該叫老
婆先辭掉工作休息一陣子呢?
-----感謝大家的回應-----
拿媽媽的錢多少會被批評我承認,不過媽媽也是好意先贊助我一陣子
直到生活比較穩定再還沒關係,媽媽是當公務人員所以影響不會太大
,剛剛老婆回來的時候有商量過一下,她也是覺得先騎驢找馬找薪水
低一點但能夠多休幾天的工作,撐不住再辭職沒有關係,畢竟沒有老
婆那個家也只不過是個空殼,先從撙節開支上慢慢著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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