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肖業者◎蓋房子血淚心得

想當初,
就被朋友看衰,
在社會沒背景沒權沒錢,
似乎就註定要吃虧,
我怎麼會那麼天才想到自己買地蓋房子?
也許是自己實在抱著不切實際的幻想,
不想蓋什麼漂亮的豪宅,
祗是想簡簡單單有個院子的透天厝,
自以為簡單,
原來不簡單,
最初想要蓋房子,
是因為老爸養了一大堆中大型鸚鵡,
後來又因為小竹為我帶來了四隻臘腸狗寶寶,
然後又在報紙的夾頁看到一則廣告,
桃園的地一坪四萬元,
就這麼買下了一百坪的丁種建地,
然後推著小竹參觀世貿的展覽,
遇到了號稱是環保建材商,
就是安×系統整合公司,
環保建屋是一種未來趨勢,
我就登記了個人資料,
等到展覽結束後,
就接到對方的電話,
接洽蓋房子的事宜...
安×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六十幾年次的,
算是年輕的老板,
在展場找客戶時,
是看起來更老實的職員,
因為手上的現金不多預算不是很充足,
這家公司又主動幫忙處理鑑界相關事宜,
而且老爸年紀也快八十了,
早點搬到鄉下養生也不錯,
以我的習慣,
還是照例做一點功課,
先看看別人蓋房子的慘痛經驗,
大部份的人都說,
千萬不要建築師和工程公司分開找,
理由呢...
都是洋洋灑灑一大篇,
所以我就請安×系統整合找建築師, 97年年底簽工程約,事後證明那種契約太粗糙,簽或不簽都沒什麼關係,重點是定金不該先支付,應該等到對方完成工作時支付,對於起造人才真的產生保障作用。

終於在高雄法院□山庭和解,
為了安□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這種爛業者,
平生頭一遭到法庭,
而且還是從台北跑到高雄打官司,
心裏真是
幸好...
台灣還有高鐵這種東西,
否則我會心裏更是
更幸好的是,
高鐵之外還有高捷,
真是更幸好的是,
高捷之外這個□山庭就在鳳山西站旁,
祗是一趟北高行,
我的荷苞不那麼幸好,
花掉我一星期的生活費,
可見得,
多麼的省吃節用存錢蓋房子,
我本來以為通知書上的時間就是審理時間,
結果才知道那是報到時間,
一個庭的案子排得滿滿,
安□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廷□還一直拖到法官都到庭了,
他老兄人還沒出現,
最後才終於到場,看到我時,
整個人好像被閃電擊中,
事後我才知,
原來,
我的通知書地址,
法院打錯了,
台北縣打成台□縣,
一個北一個南,
我會收到通知書,
祗能說,
是一種奇蹟,
或者是台灣的郵差真的很厲害,
之前,
林廷□在手機中就一直講在法院如何如何,叫我不要自找麻煩,而發通知書的一干人等,居然也就調走了,我懷疑,法院內有此人的暗椿搞鬼,這傢伙倆手空空到庭,八成以為我無法出席,法院先是找個大學教授出面做調解人,在調解室內,林廷□口口聲聲不肯退還一塊錢,除非我登報向他們公司道歉才肯退還二萬元,天哪...二十萬元變成二萬元,都是我的血汗辛苦錢耶,這家公司是土匪還是強盜?什麼東西都沒有做出來就拿走別人二十萬元?調解人寫著毀約要我簽名調解不成立,我當場拒簽,(事後證明,懂得拒絕是正確的)才改成二造雙方各執一詞,接著送交法官楊富強審理,(這個法官很公正而且富同情心)之前沒有任何法院出庭經驗,先諮詢過市辦公所的免費法律扶助,律師說契約內容太粗糙對我不利,法官也沒有那麼多時間聽當事人解釋,根據律師的經驗,我無法取回簽約金,為此,我又聯絡縣消保官殷茂乾先生,以下就是非常重要的囉,殷消保官教我,先將法律條文和證據清楚條列出來,出庭時面呈審判法官,當時我還不知道這個建議有多麼重要,祗是照著做,請建築師開證明文件證明我配合工程,然後找民法債權篇相關條文,當天審理的案件,我是最後一件,也就是說,法官己經審理了一個下午的案件,而最後一件的理由,就是對法庭很有經驗的林廷□,他姍姍來遲,調解又花了二小時,如果我事先沒有照消保官交待的做好準備,後果和狀況真的對自己很不利,其實因為沒經驗,呈報法官的資料祗準備一份,最好還是自己也準備一份,法官問話時,問答才有依據,法條都是很難記憶的,最後法官出面協調,安□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退還十萬元定金(定金的一半),雖然以該公司做的事和我所取回的金額,自己還是吃很大的虧,因為做多少事可以拿多少錢,營造業界是有一個標準的,問題是,要討回公道的金額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我想人生真的不要太計較,退一步海闊天空,自己的權益當然要懂得保護,才不枉費父母用心栽培的資源,討回十萬元,不完全滿意但還是一個可以接受最底限的結果,

2011-02-18 17:36 發佈
之後,
我在媒體發現了一則新聞,
就是安x找的建築師出了新聞,
看到這種新聞,
會覺得,
那些學生是對的,
碰到不合理的事一定要懂得反抗,

畢展迫繳費 「否則不能畢業」
規定簽切結書 學生:系上做法令人無言
2010年 07月25日 蘋果日報 銘傳大學數位媒體系要求大四學生參加校外聯合畢業展,且每人須繳2萬元,數媒系畢籌會甚至在班版上告知「不交=不畢業」,還要求學生簽自願繳費切結書,引起反彈。對此,銘傳大學數位媒體系表示,僅規定學生須在校外展出畢業作品,未強制要求參加聯合畢展。教育部高教司說,校方應提供多元方案,學生若遭強制參加可申訴。投訴組
一名銘傳數位媒體大三學生說,9月將升大四,最近聽老師說,大四畢業製作課程規定作品須在世貿展出,因此每名學生須繳2萬元費用。
校方:會再溝通
學生說,由該屆學生組成的畢業製作籌備會也在班版上公告,「不打算交=不參展=不畢業」,並要求學生須簽自願繳費的切結書,若未在10月底繳費,還須多繳5000元。他認為,在校內展出或在免費場地展出即可,系上的做法「真的令人無言,很令人失望。」
6月23日記者佯裝學生家長致電系辦公室,接電話的黃姓教師說,該系成立8年,學生皆須繳2萬元左右的畢業展費用,多退少補,畢展分校內及校外世貿展出,共須展兩次,學生須負擔場地費、海報費用等,上屆最後每人退8000元,「一定要參加,一定要繳錢,不然沒辦法畢業。」
對此,銘傳大學數位媒體系主任詹仕鑑表示,系上規定須在校外展出畢業設計才能畢業,不過未規定展出地點或強制學生參加畢籌會選擇的場地,也不會要求學生簽切結書,會再與畢籌會溝通。該系畢業製作籌備會會長蘇鈺傑說,依循先例在世貿展出,因場地費高達36萬元,才要求每名學生繳2萬元,因上屆曾有糾紛,這屆才要求簽切結書,至於在班版上的公告,僅希望學生提早繳費,會移除。
應提供替代方案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表示,畢業條件可由學校制定,但是否收費須事先告知,另外學校應該提供其他多元的替代方案,不可要求學生在統一的場所展出,還要學生支出費用,建議學生向教育部反映。
常見大學無法畢業狀況
˙未修完畢業學分
˙積欠學校費用
˙未繳還向學校借用圖書
˙無學校要求證照
˙有爭議可向教育部反映,電話:(02)7736-6051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大大給您支持一下
這種爛公司及負責人應該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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