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賣方違約 救命!!請求幫忙 拜託

在北市士林區 買了一間預售屋 因為不可換約 所以跟屋主在代書那簽約 並給了第一期款 合約上交屋日期是三月29號前交屋
前些日子 屋主存真信函跟我說 三月29號前如未能交屋 那我們的合約就自動無效 (我電話問建商 建商說3月29是來不及交屋的) 請問各位大德 三月29號前 是當時推估的時間(代書寫的 其實我對何時可蓋好房子並無概念)! 難道真的是這樣嗎? 是代書的疏失 還是賣方在騙我呢? 我覺的他是不想賣了 我該怎麼辦呢? 頭期款還有部份被屋主拿走了呢! 我該怎麼辦呢?
2011-02-17 2: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賣方違約 救命
除非你的合約中有寫可以單方面聲明就失效 , 若是沒有的話你也寄封存證信函給他 , 告訴他不履行合約就告他詐欺 .

有些事情不事先喊先贏的 , 不想好好談 , 就照合約走 , 上法院談 , 順便求償 .

dsa157058 wrote:
在北市士林區 買了一...(恕刪)

笑話!契約是簽假的嗎?
除非你的代書是賣方的人
簽下不平等條約
說的對

補充契約或是例外條款 必須是雙方同意並且共同用印的
絕非他單方面發個存證就算數

依妳的狀況 其實是賣方違約(因為當初她承諾妳3/29 但是做不到)
妳可以要求兩種
1. 可以延長到期時間 但是賣方必須補償一定損失(兩造再議)
2. 不延長(或談不攏) 就按照合約中的違約條款請求交易付款的返還與主張違約補償

傻了他

話說代書不都是買方找的多嗎?
因為交易的代書費 都是由買方支付的啊
怎麼現在盡聽到
賣方不賣而不是

買方不買

dsa157058 wrote:
在北市士林區 買了一間預售屋 因為不可換約 所以跟屋主在代書那簽約 並給了第一期款 合約上交屋日期是三月29號前交屋
前些日子 屋主存真信函跟我說 三月29號前如未能交屋 那我們的合約就自動無效 (我電話問建商 建商說3月29是來不及交屋的)...(恕刪)


>>>

真好笑勒 !

3/29 到期 , 是賣方無法交屋給你吧

如果建商無法交屋給賣方 , 賣方如何交給你 ???

看合約有沒有不能如期交屋的罰則

是你罰他吧 !

>>>

因為賣方未能如期履約

賣方應該無權要求解除契約

如果賣方執意如此

看合約如何規定 ? 就照合約處理



補充一點

若是賣方聯合代書私自用妳留給代書的印鑑
自行加上這個解約條款在對方那一份上面(妳的自己留著 他們不可能加得上去)
妳不但可以主張違約賠償 還可以控告他們偽造文書跟共謀詐欺

相信這人不會這麼傻

在大陸購房 賣方違約的例子多不勝數
單是貪圖利差 補得過違約金
所以頭款不要太低 這樣他們才不會輕易反悔
但契約就得寫清楚點 同時自己要有法律常識
哪有這種事情 不交 屋 契約失效 蓋好已可以不交屋 阿

別聽投資客再拉巴 存證信函先寫好

道時故意不點交 或依屋兩賣 就是 債務不履行加詐欺
真的超級感謝各位大大 謝謝你們的熱心 如果打官司要一年的時間 這一年我怎麼辦呢?為了這間房子買的傢具都付訂金了 真的很麻煩 投資客真的很壞 打電話去國稅局檢舉有用嗎???
樓主有點語焉不詳耶,
房子不賣就退錢,
可能要加倍退錢呢,
如果合約寫明的話要加倍,

樓主的智商需要鑑定一下,
勸您趕緊找律師,
先不要想訂家具的問題,
先找律師,
地方政府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不要找我們非律師的人出主意,
會妨礙了您的權利,
記得多找幾個律師免費諮詢一下,
想出最好的對策,
祝福您哦...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