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間房子,已經簽約了,目前在等銀行貸款下來和交屋
頭期款已付,有辦履約保證
但碰到一個很糟糕的仲介,謊話連篇
看房子時說會把家具留給我們,但簽約時卻當場反悔
並且和那位女性屋主串通好,說該屋內的家具皆屬房客所有
簽約時因我們堅持要做海砂屋檢測,若不通過則契約無效,
所以仲介一直安撫我們說"檢測又不一定會通過,家具的事等過了再說"
所以就在契約書上打了一堆叉叉(附屬家具的部分)
結果檢測通過了,管理員才告訴我們,住在裡面的根本就是屋主本人(和她老公)
先前假扮房客的男性原來就是屋主老公
另一點就是,仲介當初在議價的時候,一直欺騙我們因屋主需給房客搬遷費的關係,
所以成交價無法降低(必須包含三到五萬的搬遷費)
我們也曾租過人家房子,知道臨時搬家很辛苦,站在同情的立場也就同意這個說法了
哪知這根本是騙局,仲介、屋主早就串通好,是有一次仲介帶老婆來老婆才說溜嘴
其實他們都是常在一起喝酒的朋友
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是不是構成詐欺,有沒有辦法追討我們的部分損失呢?
搬遷費、家具費,這些對我們來說都是一筆負擔
至於扣減仲介費方面,因契約書上寫明成交價內含仲介服務費,錢目前在履約保證帳戶中
我們要如何對該說謊仲介進行服務費扣減呢?
吳馬克 wrote:
你有什麼損失房屋買賣本來就是針對『不動產』的部份,換個角度,你願意花多少代價去買那些家具?你想佔別人便宜,別人一定要配合你吃虧嗎?
今天是仲介以欺騙的方式誘騙我們達成交易,交易後又與他事先承諾不符,自然就造成我們的損失,妳的理解能力應該沒問題吧?
我們沒有佔人家便宜,反而是仲介和屋主演戲佔了我們的便宜,夫妻分飾房東房客來推卸責任,設局欺騙
不管你是買或賣方,這種交易對象妳能接受嗎?
如果你是仲介,更應該要不齒這種下三濫手法,因為就是這種人,造成社會大眾一提到仲介就是不屑至極的口吻
對於仲介的話該不該信,這是很難拿捏的一部分,說真的除非你和屋主直接交易,否則完全不信任仲介的話,恐怕無法達成交易
唉...現在只想尋求管道要仲介為它說話的內容負起責任!
kawaiichen wrote:
今天是仲介以欺騙的方...(恕刪)
01一篇,PTT一篇(同樣的話我在這也放)
1:你現在的問題在於你控訴的法律效力能有效多少.今天問題就在於你的合約書上面寫家具是否依固定屋交屋?
通常我們仲介寫委託書在家具部分最簡單的寫法就是依固定物交屋,也就是說只要沒有搬走的東西以現況固定為主,可以確定的是你沒注意到這條規定這就是我常說的發生買賣糾紛最基本的1點,不看合約書上細節,賣出之後才怪罪.
2:後面的部分搬家費用可以用最簡單的理由折服務費用,而不是因為扯謊,現在最基本的問題是,你交屋程序走到哪裡.
3:"如果你是仲介,更應該要不齒這種下三濫手法,因為就是這種人,造成社會大眾一提到仲介就是不屑至極的口吻"
抱歉,現在房子好賣加上很多擴增店,你想品質能控制到甚麼程度?我不否認就是因為這樣很多人的品質差到不行,但是反問的,你自己功課做得如何?我在板上不久,2-3個月,但是看這些簡易糾紛跟吃飯1樣,最簡單的就是,當發生了才找救兵,而不是已經看出可疑才趕快找問題點,這樣能解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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