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在看一間預售屋(桃園)才開始仔細看銷售內容我這才發現一件事原來實際使用坪數和所謂的公設與銷售坪數似乎搭不太起來簡單的說:銷售坪數40P,公設比31%,所以實際使用應該是28P左右可是實際上真正可使用的卻只有約24P(含室內與陽台)-->也就是說公設應該有到了40%這樣是合理的嗎?還是我有哪裡沒算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