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當新房所以買下一間預售屋,與建商簽約的是我大約三月份可以申請貸款,但我要把房屋所有權放在女朋友名下(預計年底結婚)這樣把房屋用來抵押可以嗎?因為簽約時是我的名字這樣會有問題嗎?會有其它新增的費用嗎因為聽說如果到時候要轉移所有權還要另外再有三筆費用,想說到時候建商要移交所有權時直接移到女友名下不知道這樣可行嗎?
我碰過這樣的問題買的是 X山林的預售屋 套房 13P但簽約時 我人在國外 就把錢 匯到我 小妹戶頭 請他簽約 代買當時 代銷人員說 可以 免費 轉名一次 所以就接受代銷的建議直接用我小妹的名字買想說 等我回去 在換成我的名字即可結果.... 等我回去要更回自己名字的時后代銷說 不行了 因為 合約書上 有寫明 可免費 更名一次 但需在 結構體 完成之前!!我說1. 你當時沒講 但書2. 結構體 完成日 合約書上 沒有註明是哪一天 且 X山林 在結構體完成前 也沒有通知買戶 要更名的 要 在 哪一天前 來將手續辦理完結果 代銷和建設公司 哪在管你阿! 還讓我(人在 下新莊) 跑到 台北 建設公司 去找 X主任...去客訴... X主任 竟然 態度惡劣 且 說 我們公司很大 要告 你也告不贏..隨便你 最好你把民代 誰 都找來 我也沒在怕! 就是不能辦!......這樣惡劣的大建設公司 欺負 我們這些 手無寸鐵 且無背景的的 老百姓 真是非常過份! 一間套房 200多萬 也是生平打拼 花了一生積蓄 +貸款 才 買的! 對建設公司是九牛一毛 對我們來說 確實全部!唉!!所以樓主 如果合約都簽了 在去加問 代銷是不是 可以免費更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