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完舊銀行的貸款外
新銀行新增的部分 因為打房的關係 需要做綁約七年的處理 以規避檢查?
這是真的嗎 ?!
他說是七年 七年後再換約 回款也是用20年去攤
是真的嗎 ?!
謝謝
有一個是三年的約 說是 不能提前結清
我說的七年約是說 將貸款分稱 A 還給原銀行 列為20年清償
B 為新增貸款的部分 列為七年約七年清償
但也分成 20年 240清償 七年到期後 在換約
我想問一下 這樣是正常的情況嗎 ?!
銀行方面是說 為了要規避 打房 ?
會有這種奇怪的規定嗎 ?!
謝謝
我是去問台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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