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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列室內 建商被罰三十萬

竟連這個也罰, 現在蓋房子那個不違章? 陽台外推...
若看那個建商不爽, 馬上去檢舉, 罰他個 30 萬.
雖然罰得不多, 但也是很多人一年的薪水呢...


更新日期:2011/01/19 13:05
公平會指出,帝璟建設公司因為在銷售「帝璟敦和」建案的「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中,將「雨遮」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公平會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涉及廣告不實,今天依照違反公平法處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提出訴願。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的建物用途,是影響消費者是否購屋的因素之一,一般消費者如果根據這個建案的「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會認為被標示「雨遮」的位置,是可以做為室內空間使用,不過,根據台中市政府表示,將核准為「雨遮」的位置,標示成臥室室內空間使用之一部分,涉及違章建築,民眾購買後可能會被拆除。因此,公平會認為,這樣的廣告內容涉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違反公平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2011-01-20 21:02 發佈

yatz_chen wrote:
竟連這個也罰, 現在蓋房子那個不違章? 陽台外推...

若看那個建商不爽, 馬上去檢舉, 罰他個 30 萬.

雖然罰得不多, 但也是很多人一年的薪水呢...

更新日期:2011/01/19 13:05

公平會指出,帝璟建設公司因為在銷售「帝璟敦和」建案的「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中,將「雨遮」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公平會委員會議討論後,認為涉及廣告不實,今天依照違反公平法處以新台幣三十萬元罰鍰。如果被處分人不服,可以提出訴願。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的建物用途,是影響消費者是否購屋的因素之一,一般消費者如果根據這個建案的「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會認為被標示「雨遮」的位置,是可以做為室內空間使用,不過,根據台中市政府表示,將核准為「雨遮」的位置,標示成臥室室內空間使用之一部分,涉及違章建築,民眾購買後可能會被拆除。因此,公平會認為,這樣的廣告內容涉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違反公平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當然要罰阿!!
騙人不用罰誰還要當好人阿
社會不是都亂了
不過罰太少了應該把負責人依詐欺移送法辦!!
為什麼不罰?

如果法律規定了 建商不遵守 那犯法不追!!

法律是定來做什麼的?
才罰30萬,這麼少有什麼用,唉!

15個字
搞屁啊! 才罰30萬!

有的地方30萬還買不到一坪的雨遮呢!

要是我那一定要賣的啊! 先賣先贏!!
罰30萬...............

建商會痛嗎?可憐的老百姓.........
才罰三十萬
要也是一間罰三十萬才對
看他有幾間標示不實
就罰幾個三十萬

aaha wrote:
才罰三十萬

要也是...(恕刪)



一平方公尺罰30萬

有幾平方公尺就罰幾個30萬

超過不足一平方無條件進位......

想太多~就算罰一千萬又如何?
還不是繼續直接灌在房價中
想太多囉

yatz_chen wrote:
若看那個建商不爽, 馬上去檢舉, 罰他個 30 萬.
雖然罰得不多, 但也是很多人一年的薪水呢......(恕刪)
廣告不實裁罰30萬, 那因為廣告買了的, 是不是涉及詐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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