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有沒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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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11/01/06 19:05
財政部明天公布炒房大戶的查稅結果,其中,台北市查到一位投資客,半年之內賣掉預售屋,大賺六百萬,投報率達到兩成五,扣掉一萬多的代書費等支出,連補帶罰將近三百六十萬。(張雅惠報導)
投資戶大肆炒房賺很大,卻極盡逃漏稅之能事,民怨高漲,逼得財政部下令五區國稅局追查房市投資客是否逃漏稅,其中,台北市國稅局查到一位投資客,在九十六年金融海嘯之前以兩千三百萬買了一戶預售屋,持有半年,還沒完工,就把預售屋的權利轉讓出去,以兩千九百萬賣掉,半年大賺六百萬。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以百分之四十的綜所稅適用稅率計算,六百萬獲利扣掉代書費之後,補稅將近兩百四十萬之外,再罰零點五倍,將近一百二十萬罰金,連補帶罰合繳將近三百六十萬,吃掉一半的獲利。
「這算財產交易所得,可以看他有什麼費用支出,一般像是土地代書費等相關費用都可以先扣掉,再計稅」
正常案件查稅可以追溯五年,延遲申報案件可以追溯七年,五區國稅局這次追查案件的期間是九十四年到九十八年,鎖定預售屋轉賣,以及市價超過五千萬、半年之內就週轉的投資型豪宅是否逃漏稅,追查方向是建商提供的名單,以及銀行有大筆的資金進出的投資客。五區國稅局週三已經把初步成果送交財政部,財政部將在週五公布。
郵筒 wrote:
同樣的數字,把房子換成黃金,請問要不要罰?(恕刪)
不用罰...但要課稅...
FUR
黃金投資要課稅對我有影想嗎
but,在銀樓賣...不一定會課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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