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板上達人,
如果當了別人的保人,該借款人還不出錢,保人也無薪資可扣時,是否會處分保人名下的房產抵債呢?
故事是這樣的:
好多年前長輩向儲蓄互助合作社借款,用了我的名字當保人之一(我本人當時並不知情),
到現在該長輩餘款還不出來,同時他也沒有其他資產及固定薪資可扣,因此目前是扣到另一名保人的月薪1/3。
但其實這另一名保人也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當上保人的,所以可能會打上偽造文書的官司。
如果在另一名保人被撤銷,而我也沒有固定薪資可扣的狀況下,我名下的房子是否會被處分來抵債呢?
因為輩分的關係,我不太可能去告偽造文書,但也沒有能力去代還這筆債務。
而最近有買房的打算,為了這個問題實在很傷腦筋,也不知道該問誰。
目前有幾個選項:
1. 買自己的名字,但怕被這筆爛帳拖累。
2. 買自己跟家人聯名。不知道不動產是否可以被分割處分/拍賣?
3. 買家人的名字。牽涉到未來可能面臨的贈與/遺產稅問題,又是另一本難念的經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甚麼好建議?
另外還有一個疑問,約半年前我有向聯徵中心申請過個人信用報告,其中並無做保紀錄,
是因為儲蓄互助合作社資訊未跟聯徵中心連線嗎?
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