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息抵所得稅

請問這個要如何計算?
是每次都要請銀行算給我嗎?
還是銀行會主動通知呢?

我是去年買房子,今年報去年所得時,沒有用列舉的方式...請大家教我怎麼處理
2010-12-29 22:30 發佈
報稅前,
貸款銀行會把明細寄給你,
再附在列舉扣除的文件中寄給國稅局既可!
如同樓上所說
但是你的戶籍必須是此貸款屋的地址

rinnng wrote:
如同樓上所說但是你的...(恕刪)

所以我是今年初才遷入,去年的銀行就不會主動寄給我囉??
那今年我應該可以收到銀行寄給我的了吧?還是要申請呢?

kang1980 wrote:
所以我是今年初才遷入...(恕刪)


你說的去年是指98年吧?!
98年的稅已經報過了,
應該不需要了吧?!
99年的應該是100年4月底以前會寄給你,
如果你擔心會收不到,
可以現在先打電話跟銀行確認一下通訊地址囉!
98年的申報............政府正在追繳中.............
應該不少人收到補繳稅通知單...............哈哈哈!
搶錢喔~~~~

kang1980 wrote:
所以我是今年初才遷入...(恕刪)


之前被多次退件銀行也不會寄喔@@
或者被郵差弄丟@@
寄太早不知放到哪?(明明自己沒收好的錯>_<)

總之沒收到還是可以去請銀行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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