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家是一間自蓋的公寓(10年左右)1樓到5樓都是他們的親戚
他們家最近想要換房子
所以想把現在所居住的房屋賣掉
可是發現當初建的時候,可建造坪數與現在房屋坪數不符
等於房子後段算多蓋(這樣算違建嗎?)
這樣的房子可以賣的掉嗎?
因為他的親戚說不準賣給外人,當初想不透為啥,現在想起來可能就是因為違建吧
如果這種屬違建被人檢舉的話後果會如何????
還有當時土地是他最大伯父一個人的名字,房子的名字才是我朋友的
不過他在10年前有找代書辦分割花了40萬,不過他伯父說只是名義上多他名字,
地還是他的所以不能賣,有這種事嗎?
懇請各位解答這個擾人的問題~"~
zxcvbnmaq0922 wrote:
我朋友家是一間自蓋的...(恕刪)
如果有違建當然要低調,況且是十年前的,有即報即拆的風險喔....
如果買的人不介意還OK啊,增建的部分也是有價值的,怎麼判定多少而已...
更何況買的人應該不會去檢舉自己吧?可能是怕有熱心人士啦(就說要低調咩)....

至於土地也是權利的持分而已,土地跟房屋是一起轉移的,又不是單單賣土地,
所以對買的人沒差,但是你親戚好不好相處對買的人來說才是重點?
光是你們要賣就有這麼多問題了,那乾脆叫樓上或樓下親戚買就好了啊。
但這又牽扯到價格問題了,這問題說不複雜但還挺令人傷腦筋的捏......

chiang:加減點一下(廣告)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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