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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凶宅嗎?

仲介陪看屋 買主跌落坑洞

1名56歲的林姓男子想買房,8日在房屋仲介陪同下,到基隆百福社區看房子,他準備打開屋內電源開關時,沒注意地上坑洞而摔落,送抵醫院時心肺功能停止



阿彌陀佛
2010-12-08 21: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凶宅
怎麼會是買主去開電源?
不過也死的真冤呀…
呃....
意外死亡應該不算是兇宅..

阿彌佗佛



太積極的買家,
倒楣的房仲,

"意外死亡" 好像不構成 "凶宅",
可能得有接二連三的意外才行.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lienly wrote:
仲介陪看屋 買主跌落...(恕刪)


應該不算
因為剛到醫院時人還沒死..

不過這房子已經有陰影存在了...


以後去看房要帶手電筒=_=
路過,借問..
1.如果是兇殺命案的現場,受害者到醫院才死亡....

那這間房子是兇宅嗎?

2.房子內有人死亡,多日後才被發現,請問這間房子算兇宅嗎?
定義上不算,但每個買家都會把它當兇宅看,誰買到誰衰,告也告不了。
阿彌陀佛

=======

56歲的林章羆,約下午2點多與房仲員簡婉儀約好,到福一街這戶空屋看房子,兩人從後門進入,因屋內昏暗,簡女正要取出手電筒,而林某看到左側牆上有電源總開關,遂走向牆邊,想打開開關,沒想到牆邊竟有一個約1公尺見方的大洞,林某一腳踩空,整個人摔落約3公尺深的洞內,因後腦撞到洞邊外露的鋼筋而昏迷,林某雖臉部朝上,但因洞底積水達40公分,導致整張臉浸泡在水裡,形同溺水狀態。
這個死者死的也太無辜了;但原屋主也太過份了,居然在總電源處挖那麼大一個洞,不安好心.
那天我也去看附近的某店面. 同樣也是入門口有個通往B1的大洞, 也沒欄杆圍住.
可能因此, 房客不得不承租我的店面, 即使較貴.

active999999 wrote:
這個死者死的也太無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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