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先保存登記???求救

各位板大:
小妹有問題想請教大家...
小妹最近購買一間透先預售屋...想一小部份外推<廚房空間太小>...
外推的部分依正常程序應該是交屋後我才能施工
建商也答應我磁磚部份保留廚房那邊先不施工<材料會留下來>
但是我的客廳跟廚房皆在一樓...怕到時候磁磚部份會因施"工"時間跟師傅不同有落差
建商建議我:過陣子2次施工執照下來後.我可以先辦理保存登記..
到時候我一起跟建商施工各自須完成的部份...<我-懀推樓上裝潢等等..建商-未完成部份><約2個月可完工>
重點是現在房子並非全部完工....
完工部分只有浴室磁磚.樓梯<扶手未安裝>.門跟窗戶框架.外飾
未完工還有很多地方 最重要的是門面都還沒雛形出來<開放式>
一般建商方便工作大門那面牆都先不做最後才會做起來
我的問題是1.保存登記我所知道的是先過戶但後續建商亂搞我該怎辦?
2.這樣的方式對買方來說是好或壞?
請求各位達人幫幫我
2010-12-05 10: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申請使用執照時,房子一般都未裝設扶手或磁磚,因怕二次工程弄壞,大都在使照下來後連同二次工程一起施作(視各建商作法有所不同)。
使用執照拿到後,接下來要辦保存登記,等保存登記完成後才有建物所有權狀。
以上都是建商會做的,你不用擔心,至於妳要增建的部份,應要跟建商商議施工進度同歩進行會較恰當。過戶應要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否則地政那邊無法辦理過戶。ps:如有錯誤請各位大大指正。
~小莎~ wrote:
各位板大:小妹有問題...(恕刪)
~小莎~ wrote:
我的問題是1.保存登記我所知道的是先過戶但後續建商亂搞我該怎辦?
2.這樣的方式對買方來說是好或壞?


保存登記是指: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又稱總登記),須於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能辦理
辦理完成的豋記名義人為起造人,通常是建商.保存登記並非過戶,
也不是建商將房地移轉給買方的動作.

保存登記是必要的程序,之後才能辦理產權的移轉,必要的行為就沒有所謂的好與不好.
這是新建房屋"正常"必走的程序.
(要不登記也可以,我國建物是採自由登記主義,但不登記較沒保障,銀行也不太願意貸款)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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