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問題

前陣子在幫朋友處理房地產的事情,導致一直有人詢問是否要賣道路用地,因為朋友似乎蠻多道路用地的,而我基本上也根本不懂,所以我就稍微研究了一下道路用地對於一般人來說,是抵繳遺產稅好,還是賣掉好。

下面就是我研究的結果,讓大家參考,若是有什麼不對,也請神人指導一下喔~~

假設總繼承資產2000萬,1000萬現金、1000萬道路用地(公告現值)

在過去遺產稅率最高為50%的情況下
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問題

將道路用地捐給政府來申請抵繳遺產稅
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問題

**結論:在過去50%遺產稅下,捐地有節稅功能,實質上可多保留200萬實質資產。除非有人願意用50%以上的價格來收購道路用地。

98/1/23 之後過世所產生的遺產稅稅率一律以10%計算
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問題

將道路用地捐給政府來申請抵繳遺產稅
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問題

**結論:在現行10%遺產稅下,捐地就不具有節稅功能,採取把道路用地賣掉的狀況下,實質反而比捐地抵繳來得多200萬實質資產。當然,相對而言,若是道路用地賣不到公告地價的10%,就還是拿去抵繳遺產稅比較划算。

**另外,要拿道路用地抵繳遺產稅的條件有幾項,法令有寫,可是都很文言文。。。
我試試看用白話文講,看看大家有沒有懂。。。
假設是從父親繼承財產而來的話。。。
1.父親的現金或有價證卷不足以繳納所得稅。
2.向國稅局申請後,要國稅局認定可抵繳,認定標準是看看那道路用地有沒有用或是有沒有價值(原文是"以課徵標的物或其他易於變價或保管之實物抵繳遺產稅"@@,這句話比古文觀止還難懂吧!!)。

所以依照上述來說,如果我爸爸的現金有2000萬,總財產計算後的遺產稅要繳1800萬,就算有一堆道路用地也沒法抵繳,因為爸爸有2000萬現金足夠繳納1800萬的遺產稅,是不是這樣呢?

我自己google了一堆,似乎真的是這樣~~~感覺有點瞎呢!!!

最終結論,就是請朋友把道路用地賣一賣好了~~~

2010-12-01 18:03 發佈

kenluo wrote:
前陣子在幫朋友處理房...(恕刪)

道路用地種能買去節稅
節稅的過時作法已沒啥意義
你騰有地在哪裡
我也有興趣買
價錢也是可以多方比較討論的
你私底下敲我
看是我打給您還是您打給我都可以
以你安心為主
我從89年開始買賣道路用地是用來抵繳稅金沒錯(營所稅 綜合所得稅 遺產稅等等..)

但從公設地可供容積移轉以後有所改變

現在道路用地的價格要看地點

台北市新北市價值不斐.其他地區建議可用道路用地以公告現值抵繳遺產稅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vicjou wrote:
我從89年開始買賣道...(恕刪)


買道路用地抵稅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現在法規有規定抵繳應納稅額的比例上限,
為該道路用地價值佔遺產總額的比例,
(遺產總額當然有加計該道路用地的價值),
所以不可能全額抵稅!

但若該道路用地本來就是自己的, 後來才被劃為道路用地,
或因繼承而得,
則仍適用全額抵稅.
請問大家~~我爸留下一筆道路用地在雲林縣口湖公告地價1300多萬,目前遺產稅18萬多未繳,我要怎麼申報呢...還有就是爸留下土地總共約2000萬,我要如何免除2000萬的免稅額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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