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主題不知要po在那邊so就po在這囉若不適合請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爺爺有一筆土地 和他的兄弟姐妹還有一些人 滿多人共同持有的~(年代很久我也不是很了解為什麼上面會是住別人)
但事實上彰化市成功路的這地早就有蓋房子了也都不是我們這些共同持有的人在住,我爺爺就每次都不付此稅但政府後來就自行從我爺爺銀行帳號裡扣,現我爺也過世好多年了,這筆就不想付,我奶奶就每年還是付此地價稅(雖然沒有很多錢),我也從我叔公那裡問來確告知這一定要付。為什麼? 明明上面都有其他人蓋房子在住了為什麼是我們要付此地價稅,而不是住在這的人付
我爺爺持有的分子其實也少之又少可能也不至1平方公尺,叔公他們比較多~難不可以放棄嗎?要如何放棄此持有的分子!~
說真的對一些法律不是很了解~我奶奶就是怕到最後沒有付,我們現在住的這家會不會怎樣怎樣的 (我回答說又不同住址;我們交稅交我們家自住的這地價就好了)
我爺爺持有的分子其實也少之又少可能也不至1平方公尺,叔公他們比較多~難不可以放棄嗎?要如何放棄此持有的分子!~
說真的對一些法律不是很了解~我奶奶就是怕到最後沒有付,我們現在住的這家會不會怎樣怎樣的 (我回答說又不同住址;我們交稅交我們家自住的這地價就好了)
1地價稅是財產稅的一種,地是你家的(從文章看來目前應該在你奶奶名下),當然是你家付
2因為是持分,且上面有不屬地主的建物,所以就算要捐給政府,政府可能也不願意收
若當初你爺爺過世時,全部繼承人辦理拋棄繼承,政府才會收
但你爺爺其他的財產也會一併拋棄,遺產的全部(土地建物產權,現金等)僅能選擇權不繼承或全部拋棄
不能僅對其中一項或多項進行拋棄或繼承
3應該是說,繼承那塊地產權的人名下若沒有其他財產,可供政府追稅,那當然沒問題啦
但若過世時沒辦拋棄,繼承人還是會被追稅
4其實你可向土地上面的建物所有權人收取地租
他佔你家的土地是一回事,政府要收稅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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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