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人 爸爸媽媽兄妹各四人
爸爸名下擁有一間公寓 全家人現住 約值一千二百萬 一間店面 約值三千多萬 無工作退休
可收租金一個月七萬多左右(把搬出去將公寓租人的租金加入後)
媽媽之前二十幾年都有工作收入證明 但半年前退休
哥哥知名大廠電子業上班 年薪約一百萬
妹妹沒有工作收入證明 啃老族
哥哥妹妹明年都要結婚 爸媽也想換房子住 所以想要買外縣市三間全新房(女兒照樣送)
一間房價加車位不含裝潢約一千萬 買三間就是要三千萬 一間裝備算一百五十萬 三間就要四百五十萬
目前全家人擁有之現金 約在七百萬左右 但也不能全家現金一點都不剩去買房 所以要留三百萬現金
也就是要貸 3000+450-400=3050 左右
打算只貸五六年左右 希望之後店面價格還可以漲一二成 賣掉再把房貸繳清
這樣的條件貸的出來嗎??
要由誰去貸比較好??
還是拿公寓和店面去抵押借款現金來買房? 利息較低??
還款方面是沒有什麼問題 三千萬貸款 貸三十年 利率算二點五 一個月大概繳十二萬多 爸爸和哥哥可以負擔
依各位比較了解的人意見 應該要怎樣做比較好?
腫到快中風 wrote:
有一家人 爸爸媽媽...(恕刪)
不難
哥哥年收一百多萬這個就很好用了
哥哥自己可貸一間,然後幫妹妹做保妹妹可再買一間
父母親看誰名下沒房子的出來再買一間,可用租金當收入,必要時哥哥再做保就可以了
很簡單阿.......

NIEVE wrote:
我覺得貸款貸的出來因
因為樓主說光店面就價值3000多萬
就算只能貸6~7成...(恕刪)
那可不一定 !
這不叫房貸, 這叫抵押融資 !
房貸, 是政策性商品, 需以標的物設定....
融資, 是金融性, 不能以房貸成數觀點視之 !
融資, 其貸出之資金無法控制, 銀行那會管得住你貸出後是作何用途
也或許是投入股市, 或其它...
若可融資成數如此高 (除非是法人, 有超貸門路)
沒在房地市場流動, 而到處竄流, 到處飛.....天下大亂
以台銀為例,
一般人仍被視為 " 消費性貸款",
跟信貸不同之唯一差別為 :提供擔保之貸款
http://www.bot.com.tw/Business/Loans/ConsumerLoan/Pages/tb32231.aspx
若為五年內取得者, 另適用於
http://www.bot.com.tw/Business/Loans/ConsumerLoan/Pages/tb3221.aspx
意思很明顯了....
額度有較高, 但還是以購屋之標的為設定
我也試過詢問以現有屋抵押融資, 得到回覆是不樂觀的, 原因之一如上述
樓主值三仟萬店面, 及一仟二佰萬公寓 ,租金合計僅....七萬餘 ? 會不會少了點?
我家31坪多店面好像不到 1500W, 租金就12.5W (北縣, 某有捷運之小鎮內, 但與捷運無關)
這就是重點嘍 ! 店面是有行無市
有些人會自認價值高, 但因非一般性商品, 市場流通接受度不高
銀行不一定會認定其價值 (其租金收益與屋價之認定沒有一定關連),
且將來法拍,不一定能賣得出去 ....
假設說, 你想買三仟萬的店面, 銀行也不完全是看該店面的收益, 而是看您在未取得前的還款能力
店面都還沒到手, 怎可算入收入証明?
此假設並非我個人臆測, 而是我實際探詢結果
有些銀行甚至拒絶承接店面.....(非自住型商品, 為投資型商品, 效益認定不易)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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