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條件要怎樣貸款買屋比較好?貸的出來嗎?

有一家人 爸爸媽媽兄妹各四人

爸爸名下擁有一間公寓 全家人現住 約值一千二百萬 一間店面 約值三千多萬 無工作退休

可收租金一個月七萬多左右(把搬出去將公寓租人的租金加入後)

媽媽之前二十幾年都有工作收入證明 但半年前退休

哥哥知名大廠電子業上班 年薪約一百萬

妹妹沒有工作收入證明 啃老族

哥哥妹妹明年都要結婚 爸媽也想換房子住 所以想要買外縣市三間全新房(女兒照樣送)

一間房價加車位不含裝潢約一千萬 買三間就是要三千萬 一間裝備算一百五十萬 三間就要四百五十萬

目前全家人擁有之現金 約在七百萬左右 但也不能全家現金一點都不剩去買房 所以要留三百萬現金

也就是要貸 3000+450-400=3050 左右

打算只貸五六年左右 希望之後店面價格還可以漲一二成 賣掉再把房貸繳清


這樣的條件貸的出來嗎??

要由誰去貸比較好??

還是拿公寓和店面去抵押借款現金來買房? 利息較低??

還款方面是沒有什麼問題 三千萬貸款 貸三十年 利率算二點五 一個月大概繳十二萬多 爸爸和哥哥可以負擔

依各位比較了解的人意見 應該要怎樣做比較好?
2010-10-13 23: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條件 買屋
你算得很好,但.............

太衝了

店面銀行貸款只有5~7成[以銀行估價3000萬計算]=2100~1500萬

原本住家也是(名下有第2戶房屋)7成[以銀行估價1200萬計算]=840萬

1500+840=2340萬,每月本息約12萬5千元[20年;房屋老舊可能無法貸30年]

400萬現金=用於裝潢

問題是生活費???

房價要是持平或出租有空窗期怎麼辦???

而且銀行會看收支比,基本上過件機會要再確認(不過件的機會很高)

建議:1.買2間就好(父母不動),店面去貸款1500萬來買房屋會比較穩當

2.女兒嫁了就有空房,兒子及孫子都有空間,所以買一間給女兒就好,剩下的錢裝潢舊家
既然是父母+兄+妹共三間

當然看所有權人是誰

就當作借款人

基本上貸款成數不高 , 本身資歷夠 , 是不用要增提保人

如果需要 , 就兄& 妹 反正巳經要結婚

請另一半 或 彼此互保

妹妹是啃老族 , 如果結婚的另一半有正常收入 , 應該也是沒問題

不會有貸不出來的情形

初期的購屋資金

一般就是拿舊房子+店面去貸款

等賣掉舊房子後 , 如有剩餘

再去沖銷店面及三間新房的貸款

店面的部份 , 就看租金收益與房貸利率的熟高

租金收益佳 , 當然就保留店面 , 拿來付房貸

收益差 , 就賣掉還三間新房的本金

>>>

老人家記得要多留點本錢

日子會比較好過


腫到快中風 wrote:
有一家人 爸爸媽媽...(恕刪)


不難

哥哥年收一百多萬這個就很好用了

哥哥自己可貸一間,然後幫妹妹做保妹妹可再買一間

父母親看誰名下沒房子的出來再買一間,可用租金當收入,必要時哥哥再做保就可以了

很簡單阿.......

腫到快中風 wrote:
三千萬貸款 貸三十年 利率算二點五(恕刪)


你確定有這麼樂觀?

腫到快中風 wrote:
有一家人 爸爸媽媽...(恕刪)

國棟大樓那麼多戶,施捨一戶給你"朋友"住嘛~

相信01及蔣大的公平公正性^++^
我覺得貸款貸的出來
因為樓主說光店面就價值3000多萬
就算只能貸6~7成
再把另間公寓也拿去貸款
加一加應該會有足夠的貸款金買三間房子的


腫到快中風 wrote:
有一家人 爸爸媽媽...(恕刪)



撿角大您不是國棟大樓的持有人嗎?
應該認識很多會計師可以幫忙規劃的
怎還要在這邊開版發文請教大家呀
Mobile01系統服務員:不行耶,來 vandw 一起跟服務員複習一下~
NIEVE wrote:
我覺得貸款貸的出來因

因為樓主說光店面就價值3000多萬
就算只能貸6~7成...(恕刪)


那可不一定 !

這不叫房貸, 這叫抵押融資 !

房貸, 是政策性商品, 需以標的物設定....
融資, 是金融性, 不能以房貸成數觀點視之 !

融資, 其貸出之資金無法控制, 銀行那會管得住你貸出後是作何用途
也或許是投入股市, 或其它...

若可融資成數如此高 (除非是法人, 有超貸門路)
沒在房地市場流動, 而到處竄流, 到處飛.....天下大亂

以台銀為例,
一般人仍被視為 " 消費性貸款",
跟信貸不同之唯一差別為 :提供擔保之貸款
http://www.bot.com.tw/Business/Loans/ConsumerLoan/Pages/tb32231.aspx

若為五年內取得者, 另適用於
http://www.bot.com.tw/Business/Loans/ConsumerLoan/Pages/tb3221.aspx
意思很明顯了....
額度有較高, 但還是以購屋之標的為設定

我也試過詢問以現有屋抵押融資, 得到回覆是不樂觀的, 原因之一如上述

樓主值三仟萬店面, 及一仟二佰萬公寓 ,租金合計僅....七萬餘 ? 會不會少了點?
我家31坪多店面好像不到 1500W, 租金就12.5W (北縣, 某有捷運之小鎮內, 但與捷運無關)

這就是重點嘍 ! 店面是有行無市
有些人會自認價值高, 但因非一般性商品, 市場流通接受度不高
銀行不一定會認定其價值 (其租金收益與屋價之認定沒有一定關連),
且將來法拍,不一定能賣得出去 ....

假設說, 你想買三仟萬的店面, 銀行也不完全是看該店面的收益, 而是看您在未取得前的還款能力
店面都還沒到手, 怎可算入收入証明?

此假設並非我個人臆測, 而是我實際探詢結果
有些銀行甚至拒絶承接店面.....(非自住型商品, 為投資型商品, 效益認定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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