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01板上神人居多.小弟有小小購屋糾紛.想請教......
小弟買方(甲方)於9月份購買一間15年中古屋.
買賣合約訂於99年10月11日.甲方付清尾款及交屋日期.
今天10月10日小弟帶水泥工先去了解施工裝潢部份!!
在進入廚房後才發現.廚房的壁磚其中有兩塊已經凹陷(當初並沒注意到).
用手輕敲廚房壁磚.才發現;一整面牆的壁磚.有七成是空心的.等於是浮貼~並無連在水泥磚牆上.
當下.連絡屋主賣方(乙方)及仲介到現場!!
甲方:這廚房壁磚都已成空心需修繕(當初小弟真的沒看到.因為要輕敲:才知道是空心.目前是三塊凹陷)
乙方:你們已經看過屋況才付定簽約.所以..我不願負擔廚房壁磚修繕
仲介:中古屋就是這樣呀!老房子因為地震.房屋擠壓.才會造成璧磚"膨咕"
仲介給的買賣合約定於11日付清尾款交屋.小弟的貸款(尾款)部分也於5日就匯入履保帳戶內.但尚未交屋.
原因起於.當初就請乙方須把屋內漏水部分處裡完善才願意交屋!但至今10日去看屋況.也尚未完全改善.
請問神人們就上述兩題
問題1. 廚房壁磚部分是我買方應該修的嗎???就因為我當初沒東敲敲.西打打.所以要自認倒楣?
問題2. 我的尾款已於10月5日就已進入履保帳戶.但尚未點交.是否就算是完成交屋手續了呢??
問題3. 11日交屋.但屋內漏水情況未改善.所以我不願點交~延誤交屋日期.這也是我的錯嗎?
問題4. 因為交屋日期延誤.導致我必須再額外支出目前的房屋租金?我能要求賠償嗎?
問題5. 我該如何尋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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