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各位大大....日前訂了一間預售屋....預計11月交屋...但最近去工地才發現二樓的房外露台坪數不符..當初給的圖是2坪....但是實際並沒有才1.7坪.....看了一下合約有寫百分之一內須無條件收受(建坪60)...不可退價差...本來想說算了...但這幾天又仔細看了一下.....因為當初有跟建商先拿施工的水電圖...才發現它們自己的施工圖是1.7....
這樣是不是就是惡意欺騙買方...因為一開始給買方的是2坪..但自己本來就只有要施工1.7坪....好過份哦...
那我可以怎麼做...不想做阿舍.吃悶虧......我還可以要求建商把不足的部分..以坪數更改賣價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