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昨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請大家看看如何解決?
我是房客,3個月前委託仲介找到房子,當天就簽約,租期1年,
來跟我簽約的人說是房東的委託人,因為房東在美國,
故由在台灣的他代理處理租屋事務,他也跟房東要到了
授權書,於是在仲介,我,代理人三方見證下,簽約了...
到目前已經住了3個月...
但昨天那位委託人竟跑來跟我說請我搬走,因為原來他是背著在美國的
房東私下租給我,原房東並不知情,現在房東本周要回來台灣度假住了,
為免東窗事發,只好請我搬走.....而且原來那"授權書"竟也是他私下偽造的,
房東毫不知情!
想請問大家,現在我要怎麼處理??以下是問題點:
1.我是希望繼續租到期滿(1年),但如果原房東知道了,可以以不知情為由有權要我搬走嗎??
搬走可以要求違約金?搬遷費?多少?
2.我之前繳的租金是給那"委託人",房東沒拿到,這要怎麼解決?
3.由於授權書是偽造,請問租屋契約還有效嗎?
4.最後我可以告委託人,要求甚麼嗎?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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