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來的??)收到法院民事起訴狀,原告要求被告(我們家)分割共有土地,要求文到10日內提出答辯狀,該怎麼辦?

土地:共三筆,321.07(72地號)+124.68(340地號)+124.72(347地號)=570.47m2
原告~陳一.陳二.陳三共三人,說他們三人擁有共三分之二的土地權利
被告~我奶奶的媽媽的爸爸...以歿(真是久遠),現土地繼承權利人共33人,說我們僅有三分之一的土地權利,
要求我們依原告所畫之分割圖分割
訴訟聲明:
1.要求我方33人辦理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三分之一?
2.要求我們依原告所畫之分割圖分割?
3.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
我的疑問是,公同共有怎麼證明我方是三分之一,原告是三分之二,我們彼此無親戚關係,亦無往來,也不知奶奶的媽媽的爸爸尚有土地未繼承(民國六年去世),對方僅提出
原證1土地謄本影本及地籍圖謄本影本
原證2戶籍謄本
附件1奶奶的媽媽的爸爸後代親屬系統表
這樣就可以證明民國六年時的土地權屬關係嗎?對方想這樣分割我們就要照這樣分割嗎?對方又說他們的三分之二公告現值為98萬多,以之作為訴訟標的價額...這代表的意義是??
那如果我們不同意的話,可以怎麼處理呢?請達人賜覆建議,謝謝
(天上掉下來的??)收到法院民事起訴狀,原告要求被告(我們家)分割共有土地,要求文到10日內提出答辯狀,該怎麼辦?
紅色為三分之一分割土地,紅色之間還夾有一條土地,中間橘色為道路,綠色為三分之二分割土地
2010-09-20 21:47 發佈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裁判書查詢
法院名稱:挑一個地院、高院或最高法院
裁判類別:民事
判決案由:分割共有物
全文檢索語詞:公同共有

可以看一下別人怎麼輸贏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如果 光看附件的話 應該是單存繼承的案子 所以才會給你繼承系統表 所以你可以自己算得出來 所佔的百分比 其次共有物所有人是可以隨時提出分割的 這沒問題 至於要怎麼分割不是他那邊說了算 你們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分割法 或是就讓法院幫你分割 這部分實物或土地都有可能分到 我建議你們 這部分的關鍵會是位置 先想想看怎樣的位置 是最好的 想好再來談如何分割
建議找個律師問一下。
有疑問的是,這三個地號的共有人均相同嗎?每一個人持有比列相同嗎?若有一個人不同或比例不同,就不可以這樣訴訟。
就對方所提出分割方案,原則上是有問題的,並未消滅共有關係,是不符合紛爭一次解決,可以有很多對付方法。
但個人比較喜歡的建議是變價分割。
提供參考。
1589 wrote:
建議找個律師問一下。...(恕刪)

三個地號的共有人目前均為四人(奶奶的媽媽的爸爸+陳一+陳二+陳三),持有比例1/3、2/9、2/9、2/9。
就對方所提出分割方案,原則上是有問題的,並未消滅共有關係,是不符合紛爭一次解決...這部分看不太懂耶,
請問共有關係消滅要如何處理呢?
變價分割~這就更深奧了,再請問有解釋名詞說明嗎?


casia wrote:
...(恕刪)
訴訟聲明:
1.要求我方33人辦理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三分之一?
2.要求我們依原告所畫之分割圖分割?
3.訴訟費用由我方負擔?
...(恕刪)


1. 繼承登記是一定要辦的啦! 因為會卡到分割訴訟. 至於若不想公同共有, 就要找出所有繼承人辦理分割繼承. 因為原告己提出訴訟要求繼承登記, 繼承人應無理由拒絕辦理繼承登記.

2. 不一定要依原告之分割圖來分割, 你們也可以提出不同的方案, 由法官裁決. 但分割時的土地價值應該不是用公告現值來計算, 而是要由公正第三人估價才符合市價. 重點是, 一定要出庭陳訴意見, 並言之有物(說不想繼承登記或不想分割是沒用的), 否則代表聽原告的. 至於持分多少, 申請土地登記簿謄本來看就知道了.

3. 費用一般是大家平均分擔.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