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小弟目前建物謄本登記如下
建物總面積:97.13平方公尺
陽台面積:17.29平方公尺
共有部分 1816.59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611(含地下停車位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390)
共有部分331.36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分之544
銀行算出跟代書算的坪數怎麼不同~可以請教各位先進嗎?
小弟想知道室內與陽台實際坪數~還有停車位與其他公設坪數~
在此先感謝各位先進了~
naomi0812 wrote:
建物總面積:97.13平方公尺
陽台面積:17.29平方公尺
共有部分 1816.59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611(含地下停車位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390)
共有部分331.36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分之544
我的認知是
建物層數:xxx層
層次:xx層
面積:******97.13平方公尺
總面積: ******97.13平方公尺 (這是主建物的面積,也是室內面積,請自行乘上0.3025)
附屬建物: 陽台 雨遮
面積:******17.29平方公尺 (這是陽台的面積,不包括在主建物內,請自行乘上0.3025)
權利範圍:全部***********1分之1******
共有部分 1816.59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611(含地下停車位 權利範圍100000分之390)
我跟我的權狀比較,認為這是大公,如果你們社區每戶坪數都差不多大,那有60戶左右,你所有的就是1816.59*1611/100000=29.2652649平方公尺,而且還有含有停車位面積,就是1611中有390是停車位1816.59*390/100000=7.084701平方公尺,應該是機械車位。
共有部分331.36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10000分之544
這是小公,如果你們那棟每戶坪數都差不多大,你那棟有18戶左右,你所有的就是331.36*544/10000=18.025984平方公尺
公設部份就是大公加小公=29.2652649+18.025984=47.2912489平方公尺,應該是兩個建號,我的權狀上大小公是不同建號。
所以主建物97.13平方公尺
附屬建物17.29平方公尺
公設47.2912489平方公尺(含停車位7.084701平方公尺)
以上是我的認知,如果有錯請指教,我再去找我建商算帳。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