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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隔壁地主蓋地基越界

各位先進:

小弟近日努力爬文,但尚無所獲,故特此求助,還請不吝賜教,小弟銘感五內。

事情是這樣:

家母購置建地一塊,打算退休後蓋房,目前先用鐵條+網子充作圍籬,種菜自娛。

其旁邊的空地於2個月前賣出,地主在8月自行界地(未要求我方到場)後,逕行開工。

對方僅告知家母,他的房子要蓋到滿(邊界),而且因為建築法規定鄰居需配施工,所以他會把我們的圍籬拆掉。

基於將來要當鄰居的情誼,我們同意移除,但往後須復原。只是對方房子要蓋到滿的部份,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而且至今也不願再跟我們討論。

雖說mobile的前輩有提過牆壁先蓋先贏,晚蓋的就等著看人臉色,要不就自己內縮幾公分的論點(非原句)。

但我仍有說不出的不甘...尤其是今天接到電話,說對方已經挖到我家的地(越界),連地上物(菜+木瓜)都挖倒了。

寫到這裡,我都快吐血了...

請教諸位大大,小弟有何計可施?面對蠻橫的地主,小弟又該如何以對?

P.S
家弟曾獻策:搶先在對方之前把地界上的圍籬蓋起來兩層樓高,讓對方無法施工,逼得對方要內縮...

若有犯法之虞,也請大大給予當頭棒喝,小弟自當力阻,感謝。
2010-08-28 14: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求助 隔壁地主
工地施工圍籬上有施工告示牌(台北地區是綠色的金屬牌)上面有主管機關電話,直接打去告知他工地侵界施工。他就會被要求停工直到你同意施工為止。這種事不可以等到蓋好才處理會很麻煩。
Holstein wrote:
對方僅告知家母,他的房子要蓋到滿(邊界),而且因為建築法規定鄰居需配施工...(恕刪)

這是那一條的規定,請對方明確指出,建議可以向建管單位申訴。
......講點題外話....
他挖到你們家種的植物,那不就是破壞什麼的嗎?
這個我真的有點忘了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我記得地上物的所有權在你們身上,他蓄意破壞,應該是可以請條子伯伯出面的吧?
如果真的可以請條伯出面,說不定可以讓對方有點警惕,不要做太超過…
Holstein wrote:
各位先進:小弟近日努...(恕刪)
\

就是兩戶之間共同壁的問題

你可以對方蓋四吋就好 也就是用 控股力的

那他們家可以蓋滿

如果不願意就拉倒!

對方越界 這不是好事! 要弄清楚

最多只能給他們家土地蓋滿 不可以蓋到自己家的土地
在自己的土地上新建建築物是無庸置疑的

不過是要在建築主管機關允許的範圍內構築方可

話說回來~厲害的鄰地地主遇到類似狀況

幾乎會先矇不吭聲!待對方建築完成後

即刻申請鑑界!!!若有侵佔....嘿嘿

上法院要求拆屋還地~不然坐地喊價等

夠狠吧!
喜歡車子勝於一切... 我的身體裡流著藍色的血...有汽油味的那種~
新建物的設計圖如未按圖施工
工地負責人是要負賠償責任的
如果仍在興建中
相信對方會有令你滿意的答案
否則他會有很大的麻煩


要早一點去處理...不斷的去處理...
要維護自己的權利...
有人是故意的!!!吃定別人!!!

calvin6268 wrote:
在自己的土地上新建建築物是無庸置疑的

不過是要在建築主管機關允許的範圍內構築方可

話說回來~厲害的鄰地地主遇到類似狀況

幾乎會先矇不吭聲!待對方建築完成後

即刻申請鑑界!!!若有侵佔....嘿嘿

上法院要求拆屋還地~不然坐地喊價等

夠狠吧!


樓上的不要誤導了,
發現問題就要馬上提出, 申請鑑界,
否則就只有比誰勢力大了,
法院不會要求拆屋還地的.
非常贊同樓上大大,請趕快立刻向您當地縣市政府所屬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並會同對方地主一起,以免對方有藉口又再申請一次,勞民傷財,也搞到雙方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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