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查詢地政資料後一些問題

查了地政資料
發現
一些問題
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

台北某老公寓一樓
內容出現


建物標示部

該建號全部總面積 74 平方公尺
層次1 一層 56平方公尺 <---代表什麼意思?
層次2 門廳 18平方公尺 <---代表什麼意思?

附屬建築用途
平台 20平方公尺 <---這應該是地下室 那買賣時可以算是所有權裡面的面積嗎?

層次1 2 都是算權狀裡的面積嗎?
還是算公設?


謝謝回答
感謝
2010-08-16 22: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地政資料 問題
uglylun wrote:
查了地政資料發現一些...(恕刪)

表示在這個建物號的用途記載,有門廳、平台及最主要的屬於住宅的部份,這個是私有的部份,如果有共有的部同在建物標示部的部份會有另一個建物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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