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地政資料發現一些問題有人可以解答一下嗎?台北某老公寓一樓內容出現建物標示部該建號全部總面積 74 平方公尺層次1 一層 56平方公尺 <---代表什麼意思?層次2 門廳 18平方公尺 <---代表什麼意思?附屬建築用途平台 20平方公尺 <---這應該是地下室 那買賣時可以算是所有權裡面的面積嗎?層次1 2 都是算權狀裡的面積嗎?還是算公設?謝謝回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