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的問題

前一陣子 有人上門找我爺爺
想請爺爺簽一份關於祭祀公業的文件
簡單的說 就是想成立祭祀公業 還有一些土地的問題
每年掃墓 公祠都有上千人 真佩服有人會想弄這種東西
後來 我爺爺沒簽
沒簽的原因是 當年我爺爺年輕的時候 去掃墓 還有車馬費可以領
現在去 啥東西都沒有 聽說一些股票什麼的 早都賣光了
爺爺的態度是 成立祭祀公會 剩下那些土地 早晚會被賣光
不如現在就賣一賣 至少拿的到錢 每年再繳管理費用
不過幾千人來分 能分到多少 我是很懷疑啦

我的問題是
這種土地 後續會怎麼處理?? 聽說一堆伯公叔公 都不簽
假如說 有重劃 或是道路徵收 之類的事 這些土地會怎麼處理??
如果大家一直沒共識 會有怎樣的機制處理??
2010-08-10 15: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祭祀公業 問題
後果就是一直賣土地
不然就是出土地合建
永續經營下去
沒錢又愛玩
如果土地是在你爺爺名下

去成立祭祀公業比較好

自己看一下祭祀公業成立條文就知道其中奧妙了
變成祭祀公業也是一種無奈
就是因為不可能賣錢 誰會買這種地 又不是弱智

贊成祭祀公業+1
祭祀公業的土地賣一賣幾千人分。

樓主完全搞錯了

只有土地捐贈人的後代在享用,而且不用付遺產稅。

去念念條文吧
這應該是祭祀公業的清理,不是成立,祭祀公業目前無法新成立了喔,內政部於97年即公告全省祭祀公業土地須辦理清理,所謂清理,簡單說就是繼承,僅因公業土地登記為公號,故只要是男系子孫就有繼承權,其他入贅、非本姓、過養、女性等身分確認,可參考祭祀公業相關法令。

每年幾千人祭拜,這應該包含了長輩直系親屬、男女親屬跟去的,一般清理後的人數多的大概500人上下,過千的很少,因為父在子不列,就是爸爸還在,就是分給爸爸,小孩子沒有分,爸爸掛了,就平均分配給兒子,實際依照房份計算。

公業事務是以過半數派下員決議為主,多數人決議處分土地,那就在出售後依房分應繼份分配,如果要保留祖先的土地,當然就是成為祭祀公業法人登記,但每年則需要做些報表、帳務的申報。當然也可以部分處分、部分保留。

可參考 東華祭祀公業顧問中心 http://dyland.tw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雖然目前沒有什麼新消息 可能代書也覺得很難搞吧..
有新的進展 再跟各位討論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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