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的問題,就是跟隔壁空地的建商合建之事破局反正簡單的說,就是有一兩戶有其設定的目標由於我家是雙拼公寓前面巷道不到5米,雖是商三的地卻沒臨大馬路因此隔壁有臨大馬路建商的空地要興建,會造成我家公寓從此無法重建聽說建商因此必須要開個幾次協調會之類的不知是否法律上有此規定呢?
bobowo wrote:因此隔壁有臨大馬路建商的空地要興建,會造成我家公寓從此無法重建聽說建商因此必須要開個幾次協調會之類的不知是否法律上有此規定呢? 沒聽說過有這一條?錯失這次改建,有可能你們的房子改建遙遙無期...
正港帥過頭 wrote:照規定要開協調會,我看過的案例是協調無意義,建商還是會蓋,你們還是會有人哭訴不公平。 其實目前就是卡在一兩戶,條件談好了,但一直堅持要用自己版本的合約所以之前的建商不爽就退出了,目前就是有點停滯,不過大家話都沒說死畢竟整合利潤才大,那一兩戶自己為可以拿翹就是看在這點吧 請教一下,"照規定要開協調會" 是依照什麼規定呢?
照規定~是公務人員怕事,凡事預留退路,他會要建商召開協調會。就好像法院要你們談,你得寄存證信函,代表協談無效,本來是非必要的動作,變成了,要提出告訴,得有存證信函。只要有開就好了,反正就是談判不成,這樣就好了。你不來也行,我有意愿協談,形式有作就好了。這招公務人員不會承認,你那土地,你們沒有談判的籌碼。不合建是你們死定了。只會下你們幾戶嘆息而已。還有留下教本而已。
樓主可不可貼個地籍圖來看看.這樣比較好給意見.http://www.zonemap.taipei.gov.tw/showmapMain.aspx?value=0926&value1=75&value2=0
yaki1234 wrote:不到5米應該是4米巷,既使是商3容積也只到200,旁邊那塊地臨路,整合後才有到560的容積,你們公寓基地有比空地大嗎?這協商優勢在建商那,老公寓價值在都更...趁現在快脫手才是正解 目前是四層樓的雙拼公寓,50坪的地以我家這戶,土地69坪,每層約50坪左右這樣算起來,容積率應該只用到300%左右請教一下四米巷,容積率只能到200,是根據什麼法規計算出來的?因為那一兩戶一直認為可以自己蓋,用這個當做"籌碼"(?????),認為建商一定要跟我們合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