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達人們~
小弟五月初透過仲介成交了一間房子, 仲介費在五月底匯入仲介給的帳戶
當初仲介催繳款時還說這筆款項要在五月底入帳,且一定會開發票,中兩百萬的~
到了現在六月底,都已經交屋快一個月了,打電話去問卻說公司還沒開...
一般到7-11買個茶葉蛋都馬上開發票了,拖到現在不開是為了作帳還是要逃漏稅?
假設我不需要發票,能不能和仲介談把稅金退給我(裝潢需要錢阿~),要不要逃漏稅我不管?
若要要求退稅金,可以退到幾%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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