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董說,政府此舉是要「消滅」預售制度,這些法案一旦付諸實施,將使預售屋市場崩潰,全台有上百萬從業人員將失業,請問有這麼嚴重嗎??我看這個政策又只是說說而已了
預售屋履約保證 業界反彈
2010/06/15 09:22
【經濟日報╱記者邱馨儀/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會日前對預售屋制度提出四項措施,工商建研會理事長賴正鎰昨(14)日表示,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的內容都不可行,政府進行改革,應該尋求與業界共同討論,而非閉門造車,拿建築業開刀,消滅預售屋。
消保會上周通過修正預售屋範本及應記載事項部份條文,規定建商最快自明年2月起必須提供履約保證。
賴正鎰指出,台灣預售市場一年規模約8,000億至1兆元,如果全面實施預售屋履約擔保制,在沒有完整配套措施下,消費者繳的三成自備款都將被凍結在金融體系,使銀行多出3,000億元的濫頭寸,將會拖累銀行。而建築業則會出現3,000億元的資金缺口,造成建商短時間內籌措資金困難。預售市場產業鏈中斷,將使預售市場崩潰。
業界認為,先前有房屋分開計價規定,現又有預售屋履約保證,政府一再出招,全是針對預售屋市場。
業者解讀,政府此舉是要「消滅」預售制度,這些法案一旦付諸實施,將使預售屋市場崩潰,全台有上百萬從業人員將失業。
賴正鎰指出,消保會提供的四種履約保證方案全都不可行。首先,金融機構提供價金返還保證,銀行要承做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的價金返還保證業務;既然是預售屋,房子還在銷售,何來消費者?其次,在金融機構設立價金信託專戶,但消費者尚未出現,有關消費者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政府代為制定。
同時,建商與同業互相擔保,但證期局訂的「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處理辦法4-2條」規定,同業互為保證幾乎是不可能。最後,是公會連帶保證,但即使是小型建商,其財務規模都大於各級建商公會,公會沒有足夠能力為同業做保。
【2010/06/15 經濟日報】
建商拿你的預售款去週轉別的案子
結果這個案子沒錢 百濫 就跟你說沒錢繼續蓋 你怎麼半
沒皮條
除了要履約保證之外 根本應該要信託 才能保證專款專用
不然建商都依次搞幾個案子 死都死一票
拜託 旅遊多少錢都要 保證了
買房子可以不用
這些賣房子的可以再誇張一點
以我所居住的小鎮為例
現今建商流行蓋預售屋,而且是地主合建
所以一開始也不用給地主錢
再來,你買預售屋要繳頭期款工程款對吧
那些錢就是他要給營造公司或買建材的
然後貸款下來,部分錢就是營造公司的尾款
哇...對建商來說真是一舉兩得
1.可減少向銀行貸款金額省利息,更甚者不用貸
2.一旦要倒閉時,剛好有跑路錢
但對消費者的保障何在???
或許有人說預售便宜,蓋成屋期間的價金轉移將來會加在售價上
這是狗屁,君不見現今已是預售價當成屋賣
而預售是沒有買賣標地物,這風險也是買家承擔,包括倒閉或建物結構建材問題等
小小的房屋保留款能幹嘛,最後還是買了一肚子氣
賴正鎰指出,消保會提供的四種履約保證方案全都不可行。首先,金融機構提供價金返還保證,銀行要承做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的價金返還保證業務;既然是預售屋,房子還在銷售,何來消費者?其次,在金融機構設立價金信託專戶,但消費者尚未出現,有關消費者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政府代為制定。
這個好笑,既不是消費者,那買家的頭期款工程款是什麼
何不來個預訂屋,只需10000訂金,這樣不把買家當消費者也無所謂,就算倒了我也認了
說好聽是客變,既然這麼為買家著想
那來個信託不是問題吧...
真是司馬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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