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代書打電來說,大眾銀行把屋主貸款時的合約書弄不見了
因為屋主本來是貸款二信,後來被大眾吃掉,所以貸款方面變大眾承接
現在要把貸款還掉,大眾銀行必需做塗銷,改成我現在的合庫
重點是他們把屋主貸款時的那份合約弄不見了 = =
現要在塗銷後等一個月才能申請新的 = = 我整個很頭大
現在這邊是租的,這樣等於我這邊要繳錢,而貸款的錢是6月7號撥款的,下個月也要繳錢
我變成要二頭繳,代書說銀行要付我利息錢 = = 但那個沒多少錢吧!!
重點是我現在租的房租,若是住到下個月的話,等於我還要再付8千,又要繳房貸,實在是很暈
這邊承租的房租可以叫大眾也賠給我嗎 = = 畢竟是他們的錯才害我們無法交屋
有大大遇過這種事的嗎?若有的話應該要怎麼處理呢?
還有一定要等30天後才有辦法申請新的嗎?
政府也太扯了吧 = = 要花一個月的時間,是當大家都很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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