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麼讓人為之警惕的文章,出社會後簽的每個合約和名字是該確認合約之內容,之前也買了間房子,因為自己沒看清楚合約,損失了幾百萬元,當時也是很懊惱,但是仔細回想,還不是當時利益薰心, 沒把合約看清楚,只顧當前的情況, 而貿然出手,經過那次教訓 ,我去讀了一下, 不動產經紀人的課程,那是因為不甘心 自己的智慧和社會經驗不足後來我因人介紹輾轉買到嘉泉建案的兩間房子一間賣掉賺了數百萬,一間現在自住,過程也算順利,不知何種意思表示瑕疵造成這樣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