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的最新電視廣告把客戶塑造成超難搞的形象(出現客戶對業務員不斷打槍的畫面)這是在反映現實,大吐苦水嗎?事實上,用客戶的差來突顯自己的好,是很笨的宣傳手法。像這個廣告頂多是傳達「信義房屋的業務員耐罵」,而不代表能力好。如果我要找房屋仲介,我為何要找一家認為我很難搞的仲介呢?看來「以客為尊」在信義房屋已經變成了「以客為敵」了!
那廣告不是拍給買家看的...是拍給賣家(屋主)看的意思是說這麼艱辛的要求..信義房屋都可以達成所以請將房屋委託給信義房屋出售吧...(最好還是專任約)拍給買家看的是上一個廣告..兩個小情人看到同學結婚準備了寶寶房的那一個
不知道是不是我本身是做房仲的關係,我覺得廣告很好呀....印象超深刻的。本來賣方就是很難搞的,主要是在理想與現實的差異。最大的差異來自已於:賣方十年前用500萬買了一間房,十年後,他只求本金回來就好了,也就是說要賣500萬。台北市跟桃園市最大的不同在於…台北市愈老的房子愈值錢,因為地點好。桃園市愈老的房子愈不值錢,就是因為「舊」。跟賣方溝通這點,是相當困難的。因為每個人都認為自已的房子獨一無二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