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些自有建地想在上面蓋住宅....一個問題請教先進小弟有兩筆相鄰地目完全相同,所有權人也都是小弟,公告現值也完全一樣的兩筆建地! 當初就是同一塊地分割而二的...因為兩筆地各約25坪,蓋一棟透天有點小,所以利用兩筆地一起蓋一棟大一點的...問題來了,我需要先去地政機關辦理土地合併再蓋房子嗎? 還是可以一棟房子跨在兩個地號上也沒問題...請先進指教....感謝